2023年修订的《公司法》对小股东权利进行了系统性扩容,涵盖了知情权、参与决策权、财产性权利、救济性权利等多个维度。本文将新法赋予小股东的核心权利类型、具体内容及法律依据予以系统梳理,供企业和企业家查阅使用。与此同时,权利与义务相伴而生——小股东在依法维权的同时,亦须警惕权利滥用对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的反向损害。本文第二部分同步梳理小股东不当行权可能引发的典型不利影响及法律后果,旨在提示股东理性维权、公司有效防范。
一、新公司法赋予小股东的法定权能体系

二、小股东不当干预的法律风险与公司治理代价

作者简介:
赵新辰,高级合伙人
赵新辰律师,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总部公司法业务中心常务副总监、管委会青工委主任;青岛、威海、淄博、临沂、滨州、枣庄、衡水仲裁委仲裁员;青岛市律师协会副秘书长、青年律师委员会副主任、公司法律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律师协会城市更新委员会委员、青年律师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公司法、建筑房地产领域评定专业律师;青岛市优秀律师,青岛市十佳青年律师提名。业务方向涵盖公司股权纠纷及僵局化解、复杂商事争议解决、房地产与建设工程、大宗商品贸易、融资融券、国资国企领域法律事务。先后为海信集团、山东省港口集团、国信集团、华通集团、山东中烟、颐中集团、赛轮集团、新希望集团等几十家大型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等提供法律服务。代理最高人民法院胜诉案件5件、超亿元标的胜诉案件十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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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楠,北京德和衡(青岛)律师事务所公司业务部实习生,山东大学法学院在读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