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经历:1993.07--2002.11在湖南省双峰县人民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2002.11--2016.08在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历任助理审判员、审判员、民一庭副庭长、民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2016.08--2021.08在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工作,任党组书记、院长、三级高级法官;2021.09--2024.06在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任审判委员会委员、三级高级法官。2024.06离职后受聘为北京德和衡(长沙)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2025.01受聘为德和衡研究院湖南分院名誉院长。
著 作:主持省(部)级重大课题5项,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与国家级重大课题5项、省(部)级重大课题3项 ,个人研究成果在《改革内参》《法商研究》《中南大学学报》《内蒙古社会科学》《行政规制论丛》等权威学术期刊发表,主编法律实务教材2部,参编法学教材8部,合著或独著法学专著 10余部。主导的司法改革“娄星模式”成为全国基层司改的样本。
社会职务:湖南省审判业务专家,湖南省法学法律专家库专家,湖南省法官遴选委员会专家委员,中国卫生法学会、中国行为法学会、中国法律伦理学会理事,湖南省法学会民营经济法治研究会首届副会长,湖南省民商法学会、湖南省卫生法学会常务理事,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特聘教授、法律实务教学中心主任,中南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导师,湖南工商大学兼职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
荣誉:主持省(部)级重大课题5项,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与国家级重大课题5项、省(部)级重大课题3项 ,个人研究成果在《改革内参》《法商研究》《中南大学学报》《内蒙古社会科学》《行政规制论丛》等权威学术期刊发表。
在《法商研究》等刊物上发表法学论文20余篇,主编法律实务教材2部,参编法学教材8部,合著或独著法学专著 3 部。
在法院系统工作31年,深耕审判主业,在娄底中院工作期间,始终扎根审判一线,连续13年获得娄底中院突出贡献奖,多年蝉联全院办案冠军,先后荣立三等功8次,带领团队斩获10余项省(部)级荣誉。在担任娄星区人民法院院长的五年期间,致力守正创新,打造的司法改革“娄星模式”得到了时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和时任湖南省委书记杜家毫的高度肯定并专门作出批示要求推广,《人民法院报》两次头版头条大篇幅报道,《新华社》《法制日报》《湖南日报》等主流媒体先后报道30余次,成为基层法院推进司法改革的样本。
湖南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最高人民法院“荣誉天平奖〞获得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