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杰

联席合伙人

广州 

1360007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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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学习经历

南昌大学法学本科毕业,12年公安执法经历,公职律师(曾任),广东省律师协会职务犯罪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广州市律师协会维护律师执业合法权益工作委员会委员、广州市律师协会刑民行交叉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州市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律所监委会秘书长、联席合伙人,曾担任或担任多家行政机关、企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

代表典型案例

1.[撤案]岑某涉嫌强奸罪,公安阶段撤案;

2.[撤案]汪某涉嫌诈骗罪,公安阶段撤案;

3.[撤案]易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公安阶段撤案;

4.[撤案]黄某涉嫌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公安阶段撤案;

5.[撤案]麦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公安阶段撤案;

6.[不起诉]杨某涉嫌诈骗罪,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不予起诉;

7.[不起诉]石某涉嫌逃避商检罪,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不予起诉;

8.[不起诉]某公司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不予起诉;

9.[不起诉]陈某涉嫌故意伤害罪,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不予起诉;

10.[不起诉]魏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另一主犯涉嫌危险驾驶罪、妨害公务罪,实刑),检察院阶段不起诉;

11.[缓刑]周某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审查起诉阶段争取到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一罪,法院判决缓刑;

12.[缓刑]郑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法院判决缓刑;

13.[缓刑]廖某涉嫌强奸罪,法院判决缓刑;

14.[缓刑]班某涉嫌诈骗罪,法院判决缓刑;

15.[缓刑]陈某涉嫌合同诈骗罪,涉案金额115万,法院判决缓刑;

16.[轻判]宋某涉嫌故意杀人罪,法院判决8年;

17.[轻判]邱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检察院量刑建议3年实刑,法院判决1年6个月;

18.[二审改判]蒙某涉嫌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普通货物罪,一审法院法院判决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没收财产五十万元,罚金十五万元。二审介入辩护,省高院改判减刑三年,且撤销没收财产五十万元。

19.[刑事控告]协助多家知名快递公司控告深圳某公司涉嫌合同诈骗罪,涉案金额总计1000余万元,公安机关立案侦办,主犯判处12年有期徒刑;

20.[刑事控告]协助张某某等14人控告深圳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涉案金额总计260余万元,公安机关立案侦办;

21.[刑事控告]协助吴某某控告邹某某、陈某某涉嫌诈骗罪,涉案金额135万元,公安机关立案侦办;

22.[刑事控告]协助邱某控告钟某涉嫌诈骗罪,涉案金额10万元,公安机关立案侦办。

--其他大嫌疑人于公安侦查阶段、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审判阶段阶段取保候审。

社会职务

1.广东省律师协会职务犯罪辩护专业委员会 委员

2.广州市律师协会维护律师执业合法权益工作委员会 委员、

3.广州市律师协会刑民行交叉法律专业委员会 委员、

4.广州市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 理事

主要荣誉奖项

1.公安在职期间因工作表现优异荣获“三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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