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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聚焦 | 陈燕红律师专业解读AI玩具陪伴的“相处”尺度

2026-06-22

  在北京市朝阳区的一家儿童用玩具店内,各类AI玩具被摆在门店醒目位置,吸引不少顾客驻足挑选。

  “这款适合全年龄段用:0岁至6岁主要听儿歌、讲故事、语音互动;7岁至12岁可辅导学习、问答科普、玩逻辑游戏;12岁以上还能做日程提醒、翻译、互动陪伴等。”店员介绍,这类玩具售价从百元至千元不等,其中,具备互动功能的AI玩具最受市场青睐。

  和传统玩具不同,AI玩具正从单一娱乐功能,逐步转型为集教育启蒙、互动陪伴等作用于一体的“智能玩伴”。

  AI 玩具市场热销

  AI玩具是指融合了人工智能技术(如语音识别、自然语言处理、计算机视觉、情感计算等),能够实现自主交互、智能响应、个性化学习或场景化适配的智能玩具产品。它突破了传统玩具“被动操作”的局限,通过算法和数据驱动,与使用者建立动态的互动关系,兼具娱乐、教育、陪伴等多元价值。

  市面上的AI玩具主要类型有AI早教机器人、AI互动玩偶、AI编程玩具、AI故事机、AI遥控玩具、AI绘画/音乐玩具和AI陪伴机器人等。

  一家儿童用玩具店内,家长吴颖(化名)仔细对比着多款AI玩具的功能。她准备为6岁的孩子选购一款AI玩具作为生日礼物。在她看来,AI玩具不仅能给孩子带来欢乐,还能起到启蒙学习的作用。另外一位家长则表示,日常工作忙碌,陪伴孩子的时间较少,AI互动玩具也能填补亲子陪伴的部分空缺。

  《法治周末》记者走访了多家玩具店,多位商家坦言,除陪伴类AI玩具外,还有AI智能棋盘、益智玩具等品类。如今,不少孩子都十分喜爱AI玩具,一名7岁的小朋友告诉记者:“AI玩具可以陪自己聊天、讲故事,非常有趣。”

  这类拥有互动能力、拟人性格与记忆功能的智能玩具在线上线下热销,成为玩具行业新风口。

  据长江证券研报数据显示,2025年中国AI玩具市场规模达290亿元,预计2030年将突破千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超20%。

  盘古智库高级研究员江瀚告诉《法治周末》记者,AI玩具正从功能叠加转向场景重构,不再局限于语音交互或预设程序,而是深度融入儿童成长场景,形成陪伴+教育+娱乐的复合生态。

  多款产品缺少防沉迷设置

  在一家玩具店内,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了一款较为畅销的AI玩具。该产品可以实现流畅对话、情感识别交互升温、娱乐互动等。不过,产品没有使用时长限制设置,家长也无法远程查看儿童使用时长等具体情况。

  记者在电商平台搜索关键词“AI玩具”,点击进入一家AI玩具旗舰店,客服推荐了今年2月上市的小鸡外形拟人AI玩具。该玩具配备了“成长记录”,家长可以在App查看孩子心情总结。不过,该店客服明确表示:“暂时没有设置防沉迷。”

  随后,记者询问多个AI玩具店的客服人员,均表示暂时没有防沉迷提示、使用时间限制、家长阅知等功能。

  近日,国家网信办等五部门联合公布《人工智能拟人化互动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规定:拟人化互动服务提供者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虚拟亲属、虚拟伴侣等虚拟亲密关系的服务;向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提供其他拟人化互动服务的,应当取得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

  《办法》还明确,拟人化互动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未成年人模式,提供未成年人模式切换、定期现实提醒、使用时长限制等个性化安全设置选项;针对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保护需要,支持监护人接收安全风险提醒、了解未成年人服务使用概况、屏蔽特定角色、限制充值消费等。该《办法》自今年7月15日起施行。

  华北电力大学(北京)新金融法学研究中心主任、副教授,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常务副主任陈燕红向记者表示,《办法》明确禁止“诱导情感依赖”,强制要求“建立未成年人模式”,包括时长限制、现实提醒、监护人远程管控等。这些属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非倡导性条款。此外,《办法》对未成年人保护采取了“刚性红线+分级措施”的结构:对不满十四周岁儿童,须取得监护人同意;对全体未成年人,须提供可操作的技术管控功能。

  当前市面上AI玩具

  若无监护人授权机制,

  也无时长强制中断功能,

  更无家长端查看使用记录的能力

  ——这就属于功能上的系统性缺失,

  而非技术上的轻微瑕疵。

  AI陪伴与真人互动的平衡

  今年3月,杭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一篇名为《AI玩具爆火,高退货率背后多类消费问题亟待关注》的文章。

  上述文章指出,在AI玩具市场火爆的另一面,产品质量参差不齐、隐性消费等问题日益凸显。

  一是虚假宣传,“智能”名不副实。

  不少商家夸大产品功能,宣传“全场景智能对话”“精准语音识别”“AI自主学习”,实际产品仅搭载基础语音模块,对话多为预设模板,识别准确率极低,断网后甚至无法正常使用。

  二是“付费会员”套路,隐性消费层出不穷。

  部分商家以极低价格吸引消费者下单,如99元的AI机器人、59元的智能玩偶,但消费者购买后发现,基础功能仅能满足简单互动,核心的早教课程、拓展对话、功能升级等均需开通会员。

  三是内容失控,不良引导隐患突出。

  多数产品直接调用通用大模型,缺乏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安全防护机制与伦理对齐训练,导致生成内容缺少管控,易出现不良信息诱导。

  四是隐私泄露风险凸显,信息安全无保障。

  多数AI玩具需联网使用,且搭载麦克风、部分带摄像头,可收集使用者的语音、图像、位置等信息,但部分商家未采用加密传输技术,缺少有效信息防护,存在数据被窃取、滥用风险。

  杭州市消保委提醒:警惕虚假宣传,不盲目相信“全能AI”“无限陪聊”等噱头,保留宣传截图,优先选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正规店铺;给未成年人选购时,优先选有分龄内容管控、家长监护模式的产品,首次使用需测试内容安全性;拒绝低价劣质AI玩具,检查产品3C认证及生产信息,严防材质有害、小零件脱落等安全隐患。

  在陈燕红看来,“科技陪伴”和“真人互动”之间不单单是道德倡导问题,而是法律制度设计问题。其平衡必须通过“强制性的法律义务+可执行的技术标准+有效的责任追究”来实现。

  陈燕红指出第一,法律明确了“谁负责”。例如,设置时长限制、开启未成年人模式。如果平台未提供这些功能,平台担责;如果平台提供了而家长不使用,家长因疏于监护而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法律划定了“不能做什么”。禁止虚拟亲密关系、禁止诱导依赖、禁止模糊AI与真人的边界,这些红线直接防止AI玩具“冒充真人伴侣或家人”。法律不允许将AI玩具设计成“替代品”,只能设计成“辅助工具”,这是平衡的制度底线。

  第三,法律推动了“技术性平衡”。强制要求“现实提醒”“情绪识别与干预”“使用中断”等功能,实际上是在产品设计中嵌入法律规约。当AI玩具连续使用超过2小时自动提醒“我是AI,不是真人”时,这不是企业的善意,而是法律强制要求的行为。

  第四,法律鼓励但不强制“真人互动”。例如,要求AI玩具在识别到用户情感依赖倾向时主动引导“去和爸爸妈妈聊聊”;对因过度使用AI玩具导致未成年人受到损害的,追究企业的产品责任和监护人的监护过失责任。通过责任的合理分配,形成对“真人互动”的制度性激励。

  “AI陪伴不得越位

  成为真人互动的替代品。

  监管正通过划清红线、压实各方责任、

  专业技术嵌入的法律机制

  来帮助实现这一平衡。”

  陈燕红说。

  来源:法治周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