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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内训2026年第2期:《贪污贿赂案件解释(二)》专题研讨分享会成功举办

2026-05-12

  5月11日,德和衡刑事业务中心2026年第2期内训活动成功举办。本次活动聚焦反腐新规,紧扣“两高”《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二)》(简称“《贪污贿赂案件解释(二)》”)内容,德和衡总部五十余名同事现场聆听,各地办公室线上同步参加,共同探讨反腐新规背景下律师业务的机遇与挑战。会议由联席合伙人邓漫银律师主持。

  在开场导学环节,合伙人相敏律师凝练并分享了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原庭长王晓东4月25日在青岛大学专题培训内容,有助于准确把握司法解释的立法背景、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在主讲环节,高级合伙人徐红亮律师围绕《贪污贿赂案件解释(二)》的重点内容,结合实务案例进行了全面系统解读,并分析了新规对职务犯罪案件辩护工作带来的机遇与挑战。

  随后,刘昌玉、胡海、杨琢孔,田奎、王希娟、徐林等多位刑事业务中心的资深合伙人律师展开深度分享与探讨,分别围绕涉案特定财物的真伪鉴定及价格认定、新型隐性受贿犯罪中金额认定、自首的扩展规定、职务犯罪案件中房产追缴的提示性规定、单位行贿案件的界分实务,以及职务侵占等罪名定罪量刑标准的溯及力等问题展开深入解析与探讨,现场讨论气氛热烈。

  最后,高级合伙人张忠律师作总结发言,首先肯定了此次研讨会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有助于律师对新形势下如何办理职务犯罪有进一步的理解与认识。张忠律师结合自身曾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参与相关司法解释文件制定及办理各类重大复杂疑难职务犯罪案件的工作经历,对当前职务犯罪惩处态势作了深刻梳理,并对律师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提出更高更新的要求。

  本次研讨分享会为律师同行提供了宝贵的学习与交流平台,德和衡刑事业务中心将继续秉持专业、共享、务实的态度,持续关注刑事司法前沿问题,助力行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