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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洞察 | 能源与进出口贸易行业简报(2026年第1期)

2026-03-21

  核心要览

  2026年初,我国贸易政策聚焦于“开放、便利、合规”,主要动态包括:商务部在大连、深圳等9市进行新试点,推出电子提单、铁路运单等差异化创新;国家能源局介绍2025年全国能源形势、迎峰度冬能源保供、新型储能发展、全国电力市场交易等情况;海关实施多式联运“一单到底”及出口证明联网核查,大幅简化进出口贸易通关流程;25项跨境贸易便利化措施向全国推广;《增值税法实施条例》正式施行,统一出口退税计算方式并强化反避税监管。企业面临区域性创新机遇与全链条合规要求的双重环境。

  第一部分 近期行业动态

  一、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

  2026年,我国将如何提振消费、支持外贸创新发展、拓展双向投资新空间?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月26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商务部有关负责人回应外界关切。

  在发布会上,商务部对外贸易司司长王志华表示,2026年商务部将多措并举全力稳住外贸基本盘,有序推进服务市场开放。

  在创新发展数字贸易方面,将启动建设国家数字贸易示范区。制订数字贸易相关标准,推动国内国际标准相通相容。推动服务外包数字化转型,培育壮大数字贸易经营主体。

  经贸合作是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内容。商务部副部长鄢东表示,我们将推动同更多有意愿的共建国家商签自贸协定,建立贸易畅通工作组。持续打造“出口中国”品牌,用好进博会等重大展会平台,扩大自共建国家的进口。

  王志华同志表示,2026年,中国将坚定不移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贸易创新发展、平衡发展,不仅愿做“世界工厂”,更愿做“世界市场”,中国超大规模市场将为各国产品、服务提供更广阔机遇,中国高质量发展也将为世界经济不断注入新动力。

  动态解读:

  商务部此次表态的核心在于“规则”与“市场”的双重构建。数字贸易示范区不仅是技术试点,更是我国参与全球数字贸易规则制定的试验田。未来,国际数据的流动、电子单证互认及争端解决机制等规则将在此先行先试。

  对能源及进出口贸易而言,这意味着电子提单、智能合约将逐步取代传统纸质单据,大幅提升交易效率。并且,更多自贸协定的签署,为能源、进出口贸易等大宗商品带来更低的关税、更便捷的通关和更稳定的政策环境。同时,示范区的建设将推动国内标准与国际接轨,为能源、进出口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扫清制度障碍。

  二、海关启动货物畅行新政试点

  2026年1月27日,宁波、杭州等多地海关成功验放了首批采用全新多式联运监管模式的进出口货物,标志着海关总署正式启动了海铁、水水联运监管模式试点。

  该模式的核心是“一单到底”。企业只需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向海关传输一份多式联运申请单,即可完成从内陆启运地到出境口岸的全程申报。货物在境内无论经过几个中转港或换装地,都无需再办理转关手续。

  此举大幅精简了申报数据,简化了通关流程。对企业而言,这意味着报关更便捷、物流成本降低、货物周转更快。对港口和国家物流体系而言,新模式有效衔接了沿海港口与内陆腹地,促进了“港口+铁路+内河”的联动,有利于构建协同开放的物流新格局。

  此次试点是海关服务高水平开放、促进物流降本增效的重要举措,为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新发展格局提供了有力支持。

  动态解读:

  “一单到底”实质是通关流程重塑,通过数据串联实现内陆启运地与出境口岸的监管一体化。该模式打破不同运输方式间的信息壁垒,将多次申报、转关简化为一次申报、全程通行。对大宗商品贸易而言,可有效缩短中转时间,降低滞港与堆存成本,显著提升供应链效率。

  对此,企业须作为全程合规的第一责任人,任何单证不符或货物异常都可能导致通关受阻。这要求内部贸易、物流、关务、财务等部门高效协同,并备好应急预案。同时可推动物流信息平台升级,整合单一窗口申报、船舶定位、仓储动态等数据,实现异常自动预警,变被动应对为主动管理。

  三、“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咨询委员会举行视频会议

  2026年1月27日,“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咨询委员会举行视频会议,并发布题为《共建“一带一路”倡议——高质量的国际经济合作》的研究报告。

  咨委会召集人、外交部副部长马朝旭在会上致辞,表示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战后国际体系和国际秩序面临严峻挑战、多边贸易体制受到严重损害的大背景下,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致力于互联互通、共同发展,开展互利互惠的国际合作,传递了团结、合作、共赢的积极信号,给世界带来稳定性和正能量,成为推动历史进步的重要力量。共建“一带一路”是源自中国、属于世界的国际公共产品,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实践平台。中方将同各方持续深化伙伴关系,让“一带一路”成为繁荣之路、合作之路、机遇之路,为世界经济稳定增长、国际经贸合作良性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咨委会委员们表示,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在促进世界经济增长、推动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当前国际形势下为增进各国互信、推动国际合作作出了重大贡献,建议倡议参与方在互联互通、国际贸易、人工智能、数字经济等领域加强合作。

  动态解读:

  会议报告将“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纳入“一带一路”合作重点,为能源贸易赋予新内涵。传统“资源换基建”模式正升级为“能源产品+数字化基础设施+绿色标准”的综合方案。

  对企业而言,这意味着新增长点:可将电子提单、物流溯源等数字化实践转化为标准服务输出,换取资源协议;也可探索以技术换资源的新模式。同时,数字经济倒逼企业加快自身数字化转型,提升跨境数据合规能力,以适应未来的数字贸易规则。

  四、国家能源局2025年全国能源形势新闻发布会

  2026年1月30日,国家能源局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2025年全国能源形势、迎峰度冬能源保供、新型储能发展、全国电力市场交易等情况。2025年我国能源供应保障能力有效提升,供需总体宽松,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基础持续夯实。原煤生产稳定,油气产量双创历史新高,风电光伏新增装机超4.3亿千瓦、累计装机破18亿千瓦,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超欧盟27国用电量之和;迎峰度冬期间全国电力负荷多次创历史新高,1月21日达14.33亿千瓦,煤炭、油气、电力供应均保障坚实,统调电厂电煤库存可用26天,天然气消费同比增长4.6%且调节能力充足。

  新型储能实现跨越式发展,2025年底投运装机达1.36亿千瓦,较2024年增长84%,华北、西北为主要增长区,独立储能占比提升至51.2%,锂离子电池储能仍占主导;全国电力市场交易电量达6.64万亿千瓦时,市场化交易占比64%,跨省跨区、绿色电力交易均大幅增长。此外,2025年能源重点项目投资超3.5万亿元,绿色转型、安全保障领域投资增长显著,民营企业投资增速高于行业平均;绿证交易规模量价齐升,RE100无条件认可我国绿证,氢能、智能电网、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成为布局重点,国家能源局还明确了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25%、新能源装机占比超50%的目标,“十五五”能源规划预计2026年上半年出台。

  动态解读:

  本次发布会释放的核心信号是:我国能源行业正加速向绿色低碳、安全高效、市场化、智能化转型。传统能源兜底,新能源成主线,储能、氢能、智能电网等配套产业迎来爆发期。这一转型对能源贸易行业产生深远影响:

  首先,贸易品类从单一燃料向“燃料+技术+设备+服务”综合化演变。光伏组件、储能电池、逆变器、氢能装备等新能源产品进出口激增,传统燃料贸易商也需要积极拓展产品线。

  其次,电力市场化交易占比达64%,电力正从计划商品转向市场化商品。企业可参与跨省跨区电力、绿电及辅助服务交易,或为用户提供购电代理、绿证采购等增值服务。

  第三,“十五五”能源规划即将出台,预计将进一步明确氢能、智能电网、新型储能等赛道支持政策。企业应提前跟踪规划动态,布局氢能装备出口、智能电表海外市场等贸易机会。

  五、25项跨境贸易便利化措施全国推广

  2026年1月15日,海关总署宣布,将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25项在2025年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中先行先试的政策措施,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外贸提质增效。这些措施涵盖跨境物流、新业态、惠企便民等五个方面,对物资贸易和进出口业务产生直接而深远的影响。

  围绕促进跨境物流高效畅通,共7项措施。一是加强通道间及运输方式间对接,推动“丝路海运”等重要海运通道与中欧班列、西部陆海新通道等跨境陆运通道对接合作,推进不同跨境运输方式一体化融合,促进物流通道建设;二是深化沿海内陆沿边地区多式联运进出境协同,推动实现进出口集装箱“一次委托、一单到底、一次结算、一箱到底”,降低物流成本;三是支持跨境班列集结中心建设发展;四是支持国际公路运输发展;五是支持“空中丝绸之路”发展,拓展“空空中转”“空陆联运”“空铁联运”等多式联运业务;六是优化空运货站作业模式,支持建设具备航空收货、打板、安检、海关监管等功能的前置货站,促进航空物流发展;七是推进航空口岸“空侧直通”监管,减少提货、卸货、安检等环节,提升效率,降低成本。

  围绕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共5项措施。一是支持跨境电商发展,全面落实“离境即退税、销售后再核算”相关政策;二是拓展绿色贸易,扩大绿色节能技术和服务进出口;三是支持带电货物航空运输,在确保航空安全的前提下,简化含锂电池等带电货物航空运输要求;四是促进跨境贸易的电子信息化发展,提升跨境贸易全流程无纸化水平;五是开展商务电子认证和电子签名的跨境互认,推动与境外可信企业实现跨平台、跨区域的认证互操作,便利跨境贸易业务开展。

  围绕优化特殊商品监管模式,共4项措施。一是优化出口锂电池检验监管模式,落实出口商品质量安全提升促进行动,促进载人电动汽车、锂电池等贸易健康发展;二是支持综合保税区开展汽车零部件等出口商品保税检测业务,建立试点企业和试点商品“白名单”,助力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三是扩大进口机动车“两证合一”试点应用,简化进口汽车证件及手续办理;四是制定“药食同源”商品分类管理措施,建立部门间监管信息共享机制,推进“药食同源”进口商品便利通关。

  围绕提升智慧化监管服务水平,共4项措施。一是深化全球“智慧海关”在线合作平台和金砖国家海关示范中心建设;二是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跨境互联互通,实现国际航行船舶、检验检疫等领域电子证书交换,推广国际航行船舶“联合查验、一次放行”;三是深化内地与港澳“一单两报”合作,并逐步拓展至其他地区,进一步简化企业申报手续;四是加强农作物种质资源出境管理跨部门业务联网合作,实现企业申请“一次提交”,审批核销“全程网办”。

  围绕增强惠企便民实效,共5项措施。一是加强对高资信企业(即AEO企业)的联合激励,进一步推进AEO企业信息共享,加大各类金融机构在融资授信、融资担保、出口信保等方面的支持力度;二是优化港口物流作业服务,鼓励引导港口企业灵活设置出口集装箱“开港”时间,便利货主企业合理安排物流作业;三是支持农产品跨境运输便捷享惠,打造更多的口岸农产品快速通关“绿色通道”;四是持续优化签证政策,为商务人员来华提供出入境便利;五是协同推动降低跨境物流全流程综合成本,进一步规范进出口环节收费行为,通过海事服务保障措施推动“新三样”物流降本增效。

  动态解读:

  25项措施的全国推广,标志着口岸营商环境从“试点突破”进入“制度普惠”新阶段。措施系统集成了物流、税务、监管、程序、优惠五大维度,企业需从全供应链视角统筹利用。

  首先,在物流上,企业可通过“丝路海运”与中欧班列对接、多式联运“一单到底”,优化大宗商品运输路径,降低外运成本。

  其次,在税务上,进出口企业可利用跨境电商的“离境即退税”政策,利用电子签名互认等,为产品出口扫清障碍。

  第三,对于有锂电池出口需要的企业,可以优化出口锂电池检验,降低海外销售成本。

  此外,企业可充分利用“单一窗口”互联互通、内地与港澳“一单两报”政策,通过数据共享减少重复申报。未来有望实现“一次申报、全球通行”。

  第二部分 政策动态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正式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826号)已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规对跨境税收管理,特别是出口退(免)税制度作出了明确与统一,核心变化包括:一是明确了跨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适用零税率的范围(第九条);二是统一了出口退(免)税的计算方式(采用免抵退税或免退税办法)与申报规范;三是强化了合规要求,例如出口企业逾期未申报将视同内销征税,委托出口须由委托方办理退税,且一旦放弃退(免)税优惠,36个月内不得再次申请(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四是引入了反避税条款,严禁企业通过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规避税负(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此次修订旨在完善跨境税收征管体系,有助于外贸企业规范经营,降低税务风险。

  政策解读:

  《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的施行,核心是紧跨境税收管理,企业面临三大直接影响。

  第一,退税门槛提高。逾期申报即视同内销征税,放弃优惠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倒逼企业将税务合规嵌入业务流程。

  第二,反避税从严。税务部门将穿透审查交易商业实质,利用“税收洼地”或空壳公司避税的模式难以为继,转口贸易架构需重新评估。

  第三,合规要求升级。企业须确保交易符合“合理商业目的”,并将退税规则嵌入ERP系统,实现自动预警与计税。

  因此,建议企业立即开展税务健康检查,梳理转让定价与申报时效,防范补税风险。

  二、商务部关于印发《大连等9城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任务》的通知

  2026年1月9日,商务部印发《大连等9城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任务》,支持大连市、宁波市、厦门市、青岛市、深圳市、合肥市、福州市、西安市、苏州市等9个城市开展先行先试,旨在推动各市结合区位与产业优势进行制度创新。深圳试点电子提单将推动贸易数字化;西安探索铁路运单物权化有助于创新陆路贸易融资;宁波力推保税维修和锂电产品通关便利化,直接服务于制造业转型与重点产品出口;苏州、厦门则在生物医药、科研物资进口和数据流动方面进行便利化探索。整体上,该试点致力于通过规则突破,降低企业合规与运营成本,为外贸新业态和重点产业发展提供精准支持。

  政策解读:

  深圳“电子提单”试点的战略意义,在于依托本地科技与金融优势,率先确立数字化提单作为可流通、可质押的资产凭证的法律地位。其核心是在区块链等可信环境下,实现提单高效流转与分割,并以难篡改的数据支撑质押融资,从而盘活贸易资金、衍生新金融产品。

  此外,西安探索“铁路运单物权化”、宁波推行“锂电产品通关便利化”,以及苏州、厦门在生物医药进口及数据流动上的试点,也值得相关行业关注。企业可结合自身进出口业务,主动对接此类政策,获取发展先机。

  三、海关总署、税务总局优化《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联网核查机制

  为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海关总署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对《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实施全面的电子数据联网核查。此举旨在通过部门间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进一步简化企业通关流程。

  根据公告,新机制的核心是建立海关与税务间的电子数据交互闭环:税务部门为企业开具证明后,将电子数据实时传输至海关;海关在通关环节直接调用该电子数据进行比对核查,并办结相关手续,随后将结果反馈税务部门。

  政策解读:

  此次优化《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联网核查机制,充分展示了着跨部门协同监管迈入新阶段,对企业合规管理提出更高要求。

  首先,税务开具证明后即时传输至海关,系统自动比对并反馈结果,全程无需纸质证明。通关效率大幅提升。

  第二,监管从事后核查转向事中即时监控。通关环节即可验证补税或退税状态,数据不匹配则系统自动拦截。企业通关顺畅度,取决于后台数据系统与官方系统无缝、精准对接的持续能力。

  第三,倒逼企业内部跨部门协同。财务、关务、业务部门需确保数据一致。建议企业搭建“合规数据可视化监控平台”,实时抓取证明状态与比对结果,异常自动预警,并留存历史数据以备审计。

  小结

  2026年初,能源及进出口贸易步入政策与市场双轮驱动新阶段。国家层面以“开放创新、合规高效、绿色转型”为主线,25项跨境贸易便利化措施全面推广,带来物流升级、退税优化、监管便利等多重红利;能源结构加速转型,推动贸易品类从传统燃料向综合能源物资延伸。

  对企业而言,当前机遇与挑战并存。既要借力“一带一路”与区域试点,优化供应链布局、拓展新能源贸易机会;也要用好“一单到底”“离境即退税”等便利政策,提升物流与资金流效率。同时,须将合规融入全流程,强化税务、通关管理,加快数字化升级,推动交易模式与数据管理优化,实现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