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实务导师
北京市律师协会商事犯罪预防与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副主任
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商事犯罪研究中心副主任
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刑事研究会委员
刑事辩护、刑民交叉、刑事控告、刑事合规
一、重大企业家犯罪案件
河南省万客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侯某某非法占用耕地、虚报注册资本、合同诈骗案(得到了中央最高层领导的关注,经三次辩护最终三罪皆无);
山东省德州巨嘴鸟工贸有限公司董事长满增志先后被控合同诈骗、诈骗、骗取贷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经四次辩护,全案无罪,获选2019年度”全国十大无罪辩护经典案例”之首);
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工商联农业产业商会副会长、山东省工商联副主席、山东某地前“首富”、某集团公司董事长张某某巨额骗取贷款、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职务侵占、妨害信用卡管理、挪用资金、欺诈发行债券、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案(辩护人介入后,检察机关撤回指控2个罪名);
山东某集团公司董事长尤某某巨额骗取贷款、职务侵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挪用资金、非法持有弹药案(在当地有重大影响,部分无罪);
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三八红旗手、辽宁省某集团公司董事长王某某骗取贷款案(实报实销);
北京某公司高管于某某合同诈骗案(涉案金额2.4亿余元,公安部督办,北京市委主要领导批办,办理中);
原福建省第十三届人大代表、福建省某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某某诈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福建省监察委转办案件,漳州市公安局“12·25”专案,二审介入,发回重审后获轻刑);
山东某公司实际控制人刁某某诈骗案(曾被羁押七年两个月后无罪释放,现经中央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督导组组长批办、山东省委主要领导批办,重新立案侦查。两次突破会见);
北京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王某某职务侵占案(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终止侦查);
山东某银行行长张某某合同诈骗案(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终止侦查)。
二、重大职务犯罪案件
中国建设银行某省级分行副行长受贿案(涉案金额3亿余元)
吉林省某县委书记涉嫌巨额受贿案(涉案金额特别巨大);
内蒙古自治区某监狱法制科负责人徇私舞弊减刑案(中央扫黑办交办线索,涉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原厅长徐呼和,被称为内蒙版“孙小果案”);
中共中央办公厅某系列案件中樊某受贿案(监察委未认定自首,经有效辩护,司法机关认定被告人具有自首情节,并对被告人适用缓刑);
中共河北省某市委书记系列巨额受贿案中张某某受贿案(公诉机关最高量刑14年,一审降格量刑9年);
北京多家国有独资企业总经理、法定代表人邓某某受贿案(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法定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后降档判处有期徒刑6年);
河北省某市委书记系列巨额受贿案中赵某受贿案(一审大幅度减轻处罚,量刑6年);
山东省淄博市某国有企业总经理窦某贪污案(数额巨大,缓刑);
山东省某大型国有参股企业中层领导吴某职务侵占案(同类案件、相似涉案金额多判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本案被告人仅被判处3年多);
中国某银行(总行)高管腐败系列案件中某两家外商投资企业实际控制人单位行贿案(审前取保候审,一审判决缓刑,并就低确定缓刑考验期);
某中央企业高管刘某某受贿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转办案件,审查起诉环节核减犯罪数额、未认定索贿,检察机关大幅度降低刑期提出量刑建议,审判环节在量刑建议基础上再减一年)。
三、重大涉黑涉恶案件
河北省唐山市王某某等30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等罪一案(“唐山烧烤店打人案”第二季,社会舆情广泛关注,审查起诉阶段全案“脱黑”,并核减部分罪名、事实,继续办理中);
山东省聂某某等20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强迫交易罪、放火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寻衅滋事罪、盗窃罪、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非法拘禁罪一案(审查起诉阶段,成功摘帽“涉黑”;一审阶段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强迫交易、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无罪;二审发回重审);
内蒙古自治区金某某等12人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开设赌场(恶势力犯罪)一案(二审开庭审理并全案改判);
河北省王某某等36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盗窃罪、故意伤害罪等罪一案(河北省建国以来最大的一起涉黑案件,因该案中被告人被控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严重残疾,故面临被判处死刑的风险,后经辩护,成功“保命”);
山西省文某某等8人巨额骗取贷款、贷款诈骗、非法拘禁、寻衅滋事、虚假诉讼、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恶势力犯罪)一案(核减部分罪名和事实);
北京某工贸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某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恶势力犯罪)一案(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终止侦查);
北京某村支部书记侯某某敲诈勒索罪(恶势力犯罪)一案(侦查阶段转为监视居住)。
四、重大金融犯罪案件
上海某证券公司固定收益部债券销售部负责人袁某职务侵占案(被控债券交易过程中虚增交易环节,进行利益沉淀;公安部督办、指定管辖案件,侦查阶段突破会见,实报实销);
北京某投资咨询公司总裁吴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案(集资诈骗罪无罪,总刑期由原审数罪并罚有期徒刑16年减为有期徒刑7年);
南京某财富公司绍兴分公司总经理沈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数额特别巨大,大幅度从轻处罚);
上海某基金管理公司总裁黄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大幅度从轻处罚);
上海某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吴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办理中)。
五、重大走私犯罪案件
北京某进出口公司股东徐某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案(海关总署、公安部、原国家质检总局联合督办,当事人审前被取保候审,一审免予刑事处罚);
南方某进出口公司陈某某涉嫌走私珍贵动物制品案(涉案人员数十人,涉案象牙2000公斤,得到最高领导层批示);
宁波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某走私普通货物案(青岛海关缉私局建局以来最大案件,涉案偷逃税款数额特别巨大,从轻处罚);
北京某公司高管弭某某走私普通货物案(边民互市方式走私海产品,大幅度减轻处罚);
南方某地国税局原副局长郑某某走私普通货物案(边民互市方式走私海产品,一审阶段核减税额2000余万元,大幅度减轻处罚);
北京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洪某某走私普通货物案(边民互市方式走私海产品,涉案金额特别巨大)。
六、其他重大案件
浙江某地办理的钟某等诈骗案(涉跨境利用虚拟货币交易所诈骗案件,涉案人数众多,涉案金额特别巨大,钟某原被列为“2号”人物,后经辩护,主犯降为从犯,刑期从原定10年以上降低至3年6个月);
河北某地知名房地产企业实际控制人林某某非法拘禁案(因网络舆情关注,当地市委主要领导批示办理,异地管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经辩护,不批准逮捕,已取保);
吉林某地司法工作人员金某某危险驾驶案(异地管辖,经辩护,检察机关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当事人无罪);
某外资企业被控合同诈骗案的诉前调查应对(公安机关决定不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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