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5日,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允许上海通力等律师事务所将其办公场所作为企业集中登记地的通知》。德和衡上海律师所成为自贸试验区内首批符合条件的可将其办公场所作为企业住所进行集中登记的律师事务所之一。目前为止,自贸试验区内共计七家律师事务所获得此项资质。
   德和衡上海律师所勤于业务创新,利用地处自贸区陆家嘴金融中心的地理优势,顺应自贸区企业登记制度改革发展的大趋势,在汤华东主任的大力支持及侯平律师等团队成员的共同努力下,成为第一批有资质开展此项业务的律所之一。目前,团队成员正在与自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接企业集中登记地的具体制度安排和并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道共同探索集中登记地的企业管理模式。
   德和衡上海律师所获得自贸区内集中登记地的资格后,将以此为突破口,与本所传统优势业务部门对接,实现各部门的协同发展,并力图整合集团和ECLA联盟的优势资源,为集团客户在自贸区内注册登记提供一站式、专业化、标准化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