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视点

易燕:保护令不是“摆设”——一起因违反保护令入刑的家暴案与民刑并举维权指南

2026-02-12

  导语

  近年来,司法对家庭暴力的回应不断强化,人身安全保护令不再只是纸面文书。珠海香洲区一例因屡次违反保护令最终触及刑责的判例,成为保护令执行力提升的标志性案例。本文以该案为线索,详细还原案情、解析民刑交叉的法律逻辑、列出证据与取证技巧,并给出可复制的维权操作,帮助受害人、律师与社工迅速、有效地采取行动。

  一、案情速览

  2024年3月19日,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张某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此案系全国首例因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而被判刑的案件。案情显示,张某与小丽于2019年离婚后仍同居,张某因不满小丽外出工作而多次实施殴打、威胁等家庭暴力行为。2023年10月,法院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张某实施暴力及骚扰。然而,张某在签收保护令后不到一个月再次施暴并被行政拘留,此后又持续向小丽发送大量死亡威胁信息。因张某屡次挑战司法权威,法院将其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最终使其受到刑事制裁。该判决彰显了法律对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行为的严厉打击,为受害者提供了有力护卫。

  二、该案的民刑交叉意义

  1.法理层面

  本案强化了“民事保护措施”与“刑事责任”之间的衔接:人身安全保护令作为民事裁定,不仅能即时阻止侵害行为,也能作为证明对方明知禁令并仍实施侵害的重要证据,从而触发公安干预与刑事追责的法律路径。

  2.实务影响

  (1)对受害人:增强申请保护令的现实保护效果;在保护令被反复违反时,受害人可有效推动刑事立案

  (2)对法院/公安:促使法院在保护令审理与送达环节强化证据提示、并建立与公安快速联动的移送机制

  (3)对基层治理:推动社区、居委会、单位等参与保护令执行(提供临时安置、报警协助与信息通报),形成“司法+社会服务”的保护网。

  3.政策与预防意义

  该案成为地方与司法实践中提升保护令执行力的参考模板,推动建立保护令后续监督与快速反应机制(指定联络人、建立保护令违反通报平台、简化证据移送路径等)。

  三、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明确:受家庭暴力或面临现实危险的人员,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应依法作出裁定并组织送达、协调公安等机关协助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保护令案件的司法解释对受理标准、紧急裁定程序、证据采信与送达执行做出具体指引。

  3.刑事衔接路径:当被申请人在明知保护令存在的情况下仍屡次实施侵害并造成严重后果,司法实践中可能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其追责;若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侵入住宅等,则按相应罪名定罪并处罚。关键在于证明“明知裁定且仍实施侵害”的主观故意与重复性行为的客观事实。

  4.证据规则与法律后果:保护令裁定书与送达回证系证明“被告知并应当知悉禁令”的关键证据;刑事判决的有罪认定能显著增强民事赔偿执行力,民事裁判亦可为刑事侦查提供事实基础。

  四、证据清单-证据优先级与取证建议

  1.报警记录与公安文书(110接警记录、受理回执、出警记录、笔录、案号):优先保全并向公安索取书面凭证。

  2.保护令裁定书与送达回证:确保裁定书有法院章与送达记录,保留邮寄回执或法院送达笔录。

  3.医疗记录与伤情鉴定:保留原始病历、影像学材料、鉴定书与医疗票据。

  4.监控与视听原始证据:小区或单位监控、手机拍摄的视频与照片;保存原始文件并尽快申请证据保全。

  5.通信记录:短信、微信等聊天记录(系统导出备份)、电话录音(注意合法合规)。

  6.证人证言与社工记录:邻居、同事、家属的证言书面陈述,妇联或社工介入的记录。

  7.财产线索:银行流水、转账记录、房产变动等(如担心对方转移财产需尽早申请财产保全)。

  小提示:取证技巧与注意事项

  1.保存原始文件并多处备份(律师、信任人、云盘、U盘);

  2.制作事件时间线与证据清单(证据编号、获取方式、保全状态、备注);

  3.如担心证据被毁损立即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并请求公安固定现场证据;

  4.录音需注意当地司法可采性,必要时由律师指导取证方式;

  5.必要时申请司法鉴定(伤情、精神损害、电子证据鉴定)提升证据效力。

  五、建议的维权方式

  步骤1:安全预案(出门带证据备份、告知可信联系人、准备避难地址)

  步骤2:报警与临时保护

  操作清单:拨打110并记录接警时间、警号;若警方到场请索取出警记录与笔录;现场拍照并找证人签名;如公安暂未受理保留报警录音与现场证人联系方式。

  文书线索:报警回执、出警记录、公安笔录、案号。

  步骤3: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并固证

  操作清单:向有管辖权法院提交书面保护令申请(陈述事实、举证清单、请求事项);如属紧急情形注明“请求24小时内裁定并送达”;提交后索取受理通知或裁定书并保留送达回证;同时申请证据保全与必要的临时安置。

  文书线索:保护令裁定书、法院送达回证、证据保全裁定。

  步骤4:并行推进民事诉讼与刑事报案

  民事路径:如需离婚、财产分割或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并以保护令、伤情鉴定等为重要证据;如担心财产被转移申请财产保全。

  刑事路径:若行为已具备刑事要件(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拒不执行裁定等),向公安报案并提交全部证据;若法院在民事审理中发现刑事线索,申请法院移送公安侦查。

  文书线索:民事起诉状、受理回执、刑事报案回执、公安立案决定或不予立案通知(如未立案可向检察机关反映)。

  六、常见问答

  Q:保护令发出后还要报警吗?

  A:要。保护令不代替公安执法;遇到暴力或紧急危险应立即报警并保存报警回执,便于后续刑事取证和立案。

  Q:保护令能禁止对方接近我家或工作地吗?

  A:可以。保护令可具体设定禁止接近的地点与距离(如居住地、工作地、子女就学地等),但执行上需公安、居委会配合,出现违反应及时报警并向法院报告。

  Q:保护令什么时候生效?能多快得到裁定?

  A:法律允许在紧急情况下法院24小时内作出裁定并组织送达;裁定一经送达立即生效。

  Q:保护令被反复无视,如何证明“情节严重”以促成刑事追责?

  A:保留重复侵害的证据链(多次报警记录、监控视频、录音、伤情鉴定等),并保留保护令送达回证,以证明对方在明知裁定存在时仍实施侵害。

  Q:申请保护令是否需要诉讼费或花费很高?

  A:法院受理保护令申请通常不收案件受理费;但证据鉴定、律师费、临时安置等会发生费用,可申请法律援助或向妇联寻求帮助。

  Q:保护令在离婚与财产分割诉讼中有什么作用?

  A:保护令作为限制性民事裁定,可在离婚诉讼中作为事实情形证明,对财产分割、抚养权等具有辅助证明力,法院会综合考虑保护令相关事实作出裁判。

  Q:对方若威胁我不要报案怎么办?会被二次伤害吗?

  A:优先保障人身安全并报警;向公安报案并申请临时保护,联系妇联或社工获取安置与心理支持,保存证据并避免单独接触对方。

  Q:如果公安不立案或处理迟缓怎么办?

  A:可向当地检察机关反映公安不立案问题或向上级公安机关、人大代表、妇联寻求监督;同时保留证据并继续向法院申请保护令与证据保全。

  Q:保护令可以跨省执行吗?

  A:保护令生效具有全国范围的法律效力,各地法院与公安机关应予以协助与执行;跨区域侵害应向当地公安报案并请求协助调取证据或转移保护令信息。

  Q:录音是否能作为证据?会不会违法?

  A:各地司法实践对录音证据采纳有不同考量,一般情况下当事人为了保护自己合法权益、在合理防卫或记录侵害事实时的录音在证据链中具有重要价值,但需尽量保留其他佐证并在律师指导下使用,避免违反法律的证据采集规定。

  Q:保护令被错误发出或被人滥用怎么办?

  A:被申请人可向作出保护令的法院申请复议或提起异议,请求法院依法调查证据并改正;若确有滥用情形,法院应依法纠正并承担相应责任。

  结语

  人身安全保护令不是摆设。通过完整的证据保全、民事保护与刑事追责并行,法律的保护伞才会真正撑起。遇到家暴请优先:保存证据、申请保护令、报警并寻求法律与社会援助;律师、社工与基层组织应协同形成对受害人的全天候保护链,做到“防范—保护—追责”三线并进。

  延伸阅读

  人民法院关于家暴与保护令的解读(案例与政策分析):

  https://www.gdzf.org.cn/yasf/content/post_181367.html

  光明日报/人民法院报对家暴司法治理的报道:

  https://epaper.gmw.cn/gmrb/html/2024-04/13/nw.D110000gmrb_20240413_3-05.htm

  反家庭暴力法与办理保护令适用问题的地方实践说明:

  https://fegw.sh.gov.cn/ywxx/20240321/bdd4d9c77e48428eb8df7c78c95911d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