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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怡:海关企业信用管理专题之(六)AEO海关高级认证企业申请流程及认证标准解读

2022-07-22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88号(关于公布《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以下简称《认证标准》)的公告),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新的《认证标准》延续“1+N”的认证标准体系,即“通用标准+单项标准”,其中“通用标准”适用于所有类型企业,“单项标准”是海关针对不同企业类型和经营范围制定的认证标准。


为帮助企业进行认证准备工作,解答企业关于申请认证流程及认证标准理解方面的疑问,笔者团队特撰写此文,以供参考。


一、AEO海关高级认证企业认证流程


01、企业申请


在海关注册备案的企业经前期自行准备,认为满足“海关高级认证企业”要求的,可以自行向注册地海关提出认证申请,提交加盖公司公章的《适用认证企业管理申请书》或提交电子申请表,并按海关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理论上来说,所有海关注册备案企业均可直接向海关申请认证,但实践中,企业往往需经过几个月甚至几年的紧张周密的前期准备及人员培训,并经注册地海关信用培育,认为基本符合《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后,方可正式启动申请程序。


02、海关受理


海关接受企业申请,认为材料齐全、填写完整、规范的,制发《适用认证企业管理申请书回执》,从受理之日起海关将在90日内做出企业信用等级认定决定,特殊情况可以延长30日;不符合申请要求的,退回企业,并一次告知所需材料,由企业补正。


03、海关认证


海关将组建由直属海关和隶属海关认证专家共同组成的认证组,首先对企业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审核企业提交书面认证档案,然后赴企业进行现场认证。


企业按照海关通知的时间和要求做好现场认证准备,包括认证档案的收集展示、参与现场认证人员安排等。


海关认证专家组将根据现场审核资料、询问人员、抽查记录和实地查看等情况,对照认证标准,为企业打分。


04、出具结论


海关根据认证专家组对企业认证档案审核及现场认证提出的意见,结合海关内部系统企业各项守法规范查询情况及各相关部门意见,最终给出企业认证结论。适用海关高级认证企业管理的,制发《海关高级认证企业证书》;不适用海关高级认证企业管理的,制发《不予适用认证企业管理决定书》。


应注意的是,未通过认证的企业,1年内不得再次向海关提出认证申请,企业主动撤回认证申请的,视为未通过认证。


05、认证的中止或终止


申请认证期间,有下列情形,海关可以中止或者终止海关高级认证企业认证程序:


1、企业被海关稽查、核查的,海关可以中止认证。


2、中止时间超过3个月的,海关终止认证。


3、企业涉嫌走私被立案侦查或者调查的,海关终止认证。


4、企业涉嫌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被立案调查的,海关可以终止认证。


5、企业涉嫌违反国境卫生检疫、进出境动植物检疫、进出口食品化妆品安全、进出口商品检验规定被刑事立案的,海关终止认证。


二、AEO海关高级认证企业认证标准


01、“1+N”模式


“1+N”模式中,1代表通用标准,即各种类型的企业都需要符合的标准;N代表不同类型的企业标准,适用高级认证企业管理的企业应依据自身经营类别不同,同时符合对应的单项标准以及通用标准。


目前,我国的认证标准体系为“1+8”的模式,中国海关已出台的单项标准包括: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进出境快件运营人、水运物流运输企业、航空物流运输企业、公路物流运输企业,共计8个单项标准。其余单项标准也在不断修订和完善当中。


02、《认证标准》赋分规则

高级认证企业标准是按照类、条、项、分项四层级进行设置,其中类、条、项为顺序排列,分项只在同一项中排序,认证过程中按照项进行赋分,不对分项单独赋分。


对标准中各项的赋分规则可见下图:


QQ截图20220722094303.jpg


03、通过认证的条件

1、所有赋分标准均没有不达标;


2、内部控制、贸易安全两类标准中没有单一标准项(用1、2、3表示)基本达标(-1分)超过3项的情形;


3、认证标准总分再95(含本数)以上。


认证标准总分=100+(所有赋分项目得分总和)


三、律师提醒


海关高级认证企业的认证过程包括书面档案审核、现场实地认证、守法合规事项核查等环节,企业必须在每个环节都符合认证标准要求方可能通过认证,如果一次申请未能成功,则在获得认证结论后的12个月内不得再次申请,将对企业的资源造成极大浪费。


因此,企业如有意向申请成为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应指派专人先行研究学习《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并对照标准明确企业差距,方能较为准确地评估认证难度、时间、成本,从而作出合理决策。如企业内部无此类专业人员,建议及早寻求专业人士帮助,方能节省成本、提高效率和认证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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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孙  怡


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孙怡,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上海市律师协会国际贸易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山东政法学院兼职教授,山东省跨境电子商务协会海关及税务法律咨询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青岛市“国际经济特许人才专家库”首批成员。


孙怡律师累积十余年涉海关与国际贸易法律实务经验,精通海关关税、监管、稽查、企业管理等业务相关执法政策,熟悉国际贸易与融资交易实务,执业以来专注于为进出口企业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包括关务与财税合规、进出口企业涉税争议解决、海关AEO认证辅导、海关稽查应对、海关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代理、走私犯罪辩护、跨境电商全流程法律服务、国际贸易与贸易融资诉裁代理、进出口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等。


擅长领域:海关法 税法 国际贸易 争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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