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美国投资移民新政
2022年3月15日生效的EB-5改革法案(EB-5 Reform & Integrity Act of 2022)为EB-5投资者带来了极大的利好消息。在2022年3月之前,EB-5投资者及其家属必须在I-526申请获得批准后才可以提交I-485申请并获得美国绿卡。而2022年3月15日生效的EB-5改革法案则规定,EB-5投资者可在美国境内同时提交I-526和I-485的申请。
二、新政优势
1、直接优势
同时提交I-485申请的直接好处有三个:一、EB-5投资者及其家属可以在美国合法居住;二、投资者和家属可以获得在美国自由工作的许可(EAD卡);三、投资者和家属可以自由出入美国 (Advance Parole)。因此,投资移民新政实际上让申请人享受到与绿卡持有人基本相当的待遇,堪称获得了“准绿卡”。
2、留学生优势
新政对于在美国的留学生极为有利。一般而言,在美国留学的中国学生需通过申请H1-B获得工作许可后才可在美工作。H1-B需雇主替留学生申请,由于H1-B对最低工资有非常高的要求(高于美国最低工资标准的数倍),因此,用人单位一般都不太愿意招聘需要申请 H1- B签证的留学生,而更愿意直接雇佣已经有工作许可的雇员。留学生即使幸运地找到愿意为其申请H1-B的雇主,还需要进行抽签并在中签后才可提交申请。根据统计,2023年的中签率仅为20%左右,也就是说,只有这20% 左右的留学生才可能进入到移民局审批的流程,而绝大多数未中签的留学生连申请H1-B的资格都没有。另外,由于H1-B限制申请人只能为特定的雇主工作,一旦被该雇主解雇,留学生往往面临着失去在美国的合法移民身份的风险。
而EB-5 移民新政则为留学生避开H1-B这一“金色枷锁”提供了路径。如果留学生的父母在新政后申请EB-5投资移民,留学生可以在父母递交申请后一年之内获得工卡和Advance Parole, 可以自由地为任何雇主工作,自由地出入美国,从而提前享受到绿卡持有人的大多数福利。
德和衡(美国)律师事务所(DHH LAW FIRM),即德和衡华盛顿分所,注册成立于2015年1月,位于美国首都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德和衡(美国)律师事务所加州办公室于2023年5月正式开业,位于加利福尼亚州洛杉矶。
德和衡(美国)律师事务所现有律师人员除具有中国律师执业资格外,还具有美国华盛顿特区、加州、纽约州、华盛顿州、印第安纳州、俄亥俄州执业资格。
与其他中国大型律事务所海外分所大量聘用纯外籍律师,甚至直接将外国律所收购更名的方式不同,德和衡(美国)律师事务所始终坚持由北京总部在业务和人员方面实行统一管理,合伙人、律师都有超过十年为中国企业服务的经历,熟悉中美两国的法律文化,能够更好地服务中国客户。
德和衡(美国)律师事务所曾为下列知名机构提供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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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和衡(美国)律师事务所发挥执业律师具备极为丰富的中国和美国执业经验的优势,为客户提供中美跨境法律服务,优势业务领域包括:美国公司法、美国商业合同法、美国知识产权法、美国税法、美国出口管制和经济制裁法、OFAC及FCPA合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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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梅良
德和衡(美国)分所主任/高级联席合伙人
梅良律师拥有美国法律博士学位,拥有中国执业资格、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执业资格、美国联邦北加州法院出庭律师资格及美国司法部移民法庭出庭律师资格。梅良律师从事律师工作之前曾为中国银行服务,担任该行外汇信贷、国际贸易结算业务及分行负责人。梅良律师在国内执业期间担任数十家金融机构、大型国际贸易公司的法律顾问。梅良律师在美国执业以来,代理了中国企业在美国加州、新泽西州、华盛顿州及联邦法院的各类诉讼案件,涉及知识产权纠纷、国际贸易纠纷、跨国资产清收等领域;还为中资机构提供包括公司法、知识产权法、破产法、美国进出口管制、美国海外资产管制、海外反腐败法等各类涉美合规咨询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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