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介绍:
杨穗玲律师长期为上市公司、国央企、境内外中大型企业、中国四大银行旗下全资融资企业、大型中资企业的战略和财务投资、境内外直接投资、设立合资公司、股权和债权融资、实体资产融资、涉外争议解决、外资企业日常合规以及其他重大商业交易提供法律服务。交易所涉行业涵盖电子制造业、化工、私有能源和大宗商品、电力能源、快时尚行业、百货集团、灯饰、家具、汽车、化工、医疗、金融服务、零售及消费品等。杨律师服务过的代表性客户包括:巴斯夫、富士康、Vitol 维多公司、永福股份、Mango、Coppel、Camper、Natura Bissé(悦碧施)、三星、余仁生(香港)、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光大银行、招商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民生银行、浙商银行、恒丰银行、厦门建发集团、华侨银行等。
杨律师具有多元化的执业经验,她既为外资客户在中国境内的投融资、并购、商事交易、合规、涉外纠纷等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也为中国企业在海外的投资和融资提供法律服务,同时兼具在跨国公司的法务及合规工作经验。
在加入德和衡之前,杨律师曾分别就职于某中大型欧洲律师事务所代表处、某领先英国律师事务所的中国联营所以及大成上海办公室。
杨律师具有澳洲(首都领地)律师资格、中国律师资格和美国纽约州律师资格。
执业资格:
澳洲(首都领地)律师资格、中国律师资格、纽约州律师资格
擅长领域:
企业出海、跨境投融资、跨境收并购、跨境争议解决
教育背景:
1.澳大利亚科廷科技大学 本科
2.澳洲国立大学 法学博士
执业经历:
1.启德教育集团 法务
2.西班牙纳嘉文律师事务所广州代表处 律师、资深律师
3.Stephenson Harwood-广东伟途律师事务所联营 资深律师
4.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5.德和衡(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 执业律师、合伙人
代表案例:
跨境投资、并购、融资、上市:
1.在协助台湾一上市公司就博士(Bosch)出售部分业务的跨境并购项目中担任首席律师,该项目涉及包括中国内地在内的10个不同法域的尽职调查、商业谈判以及交易文件的撰写;
2.为富士康与国内知名电子科技上市公司在越南和印度分别设立合资企业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架构设计、多轮商业谈判、多个交易文件(合资协议、股权买卖协议)的撰写,并且该项目涉及多个法域的反垄断审查和申请工作;
3.为福建永福股份就其10亿人民币合同金额的印尼地面光伏建设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当地项目公司的设立可行性法律研究、交易架构设计、多轮商业谈判、交易EPC合同的撰写修改以及与印尼和新加坡律师团队的协调工作;
4.协助巴斯夫BASF就其与某中国合资公司的资产转让拆分事宜提供法律服务,包括起草、审阅、谈判交易文件、就监管审批、交割付款机制、环境责任划分、合同转让、员工转移等事宜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5.为巴斯夫 BASF 退出其与美克化工在新疆的两家化工合资企业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包括起草、谈判和签署股权 转让协议,就交易结构、经营者集中申报、股权交割,以及合资合同、业务合同、IP 许可合同、跨境贷款合同 的转让及终止等事宜提供法律服务;
6.代表一家领先的欧洲时尚鞋类跨国公司就其收购数家香港和中国内地公司(交易金额为 7 位数美元)的交易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该交易由于目标企业数量较多且均在当地有着深厚的商业存在,所以并购交易包含复杂的尽职调查以及耗时的工商、税务、外汇、知识产权所有权、劳动关系等变更;
7.就一家领先的欧洲时尚鞋类跨国公司就其收购数家香港和中国内地公司后在内地的商业模式从实体零售店向在线电子商务商店的平稳过渡提供全环节专业法律意见和协助;
8.代表欧洲某知名眼镜公司全程参与以500万人民币收购中国某公司100%股份的交易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并全程协助完成交割后的工商、税务、外汇等变更事宜;
9.代表欧洲某行业领先的家具品牌企业收购中国家具企业的事宜提供全程法律咨询服务,交易过程包括详细的尽职调查、股权转让协议的谈判与撰写以及交割后的知识产权、工商、税务、外汇等变更;
10.代表欧洲行业某知名汽车零配件公司以专利作为注册资本与内地行业领先汽车零配件制造企业于中国设立中外合资企业的事宜提供全程法律咨询服务,交易包括前期的商业谈判,保密协议、备忘录、股东协议、专利转让、合资企业章程等公司文件的撰写,以及设立后的工商、税务、商务局、外汇局的备案等事宜提供全程协助;
11.就香港大型医药集团收购中国内地制药集团的部分股份的交易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并全程协助完成内地交割后的工商、税务、外汇等变更;
12.作为客户(一家专门从事生产、分销和批发婴幼儿纸尿裤护理产品的中国领先集团)的公司法律顾问,全程参与香港首次公开募股交易,包括实地尽调调查、问卷、文件撰写、ODI备案、提交A1申请、参加聆讯等事宜;
13.就厦门某上市房地产开发集团旗下的融资主体提供多次船舶融资法律服务,交易涉及数个不同司法管辖区的担保人与履约人,全程协助客户撰写英国法、香港法或新加坡法作为适用法律的多个贷款、抵押、买卖协议、售后回租协议,并与多个境外法律顾问以及船舶、工商登记处处理抵押与担保事宜,交易金额为8至9位数美元;
14.代表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多次船舶融资法律服务,交易涉及数个不同司法管辖区的担保人与履约人,全程协助客户撰写英国法、香港法或新加坡法作为适用法律的多个造船协议、贷款、抵押、买卖协议、售后回租协议,并与多个境外法律顾问以及船舶、工商登记处处理抵押与担保事宜,交易金额多为8至9位数美元;
15.代表浙商银行旗下的融资主体提供多次船舶融资、担保接触等法律服务,交易涉及复杂的英美法文件撰写且需要与数个不同司法管辖区的担保人与履约人、境外法律顾问以及船舶、工商登记处进行长期沟通;
16.代表中国四大银行之一旗下的香港分行参与船舶融资银团贷款安排,并就作为债权人的多个国际银行之间的债权关系、优先权等事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17.代表大型香港公司收购由上市公司-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股80%的中国子公司的事宜提供全程法律咨询服务,目标公司是于中国内地、香港和新加坡均有雄厚商业实力且拥有庞大船舶资产的航运公司,该交易涉及目标公司繁杂的商业、资产、业务、税务尽职调查以及英国、香港和新加坡法律意见的撰写和审核等事宜;
18.就新加坡上市主体作为唯一股东的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认购的交易提供法律服务,交易包括可转换债券认购协议的撰写、债券的发行认购、协议的签订、新加坡上市公司提供保证等。
公司与商事:
1.代表西班牙客户Alier就其在中国山东购买合同金额约为1200万美元的生产线进行商业谈判、合同撰写与修改的全程法律服务;
2.代表西班牙自治区政府在中国内地进行多项商业交易,随后代表该政府在中国、日本、台湾、新加坡、越南和韩国进行各种跨国商业交易,交易总额达 260 万欧元;
3.多次代表广东一著名工程类实业企业就起与多个境外客户购买产品(合同金额多为数千万人民币)进行商业谈判、合同撰写与修改的全程法律服务;
4.代表西班牙著名的高端美妆品牌进入中国内地市场的商业策略与合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并随后协助客户成功与多个中国内地知名运营商达成商业合作,随后该品牌也成功在内地市场打响了知名度;
5.就一家英国著名的时尚出版社进入中国内地市场的商业策略与合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随后协助客户成功与中国某知名出版社运营商达成知识产权许可、商业合作运营协议等多份商业合作协议;
6.就一家欧洲公司与碧桂园全资子公司之间的商业合作交易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交易金额为 300 万人民币;
7.为西班牙三个地区的葡萄酒协会在中国设立NGO代表处提供全程法律咨询服务,包括合规咨询意见、项目可行性报告、代表处登记设立等;
8.作为主要法律顾问成员,就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及相关跨境数据传输法规对某欧洲跨国时装集团的潜在风险进行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为该集团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
9.作为主要法律顾问成员,为一家欧洲跨国百货公司提供日常法律合规咨询服务,合规事宜涵盖劳动争议、商标合规与争议、商品进出口贸易、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制定等;
10.为一家欧洲跨国百货公司的诸多商标注册和合规事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并代表客户与美国著名服装企业Forever 21进行商业谈判,最终达成商标共存协议;
11.代表欧洲一家领先的汽车配件企业的内保外贷需求提供法律服务,交易服务包括中国法律意见的撰写以及随后全程协助客户完成内保外贷相应的外汇登记;
12.就一家欧洲行业领先的医药实验室器材生产商在内地的实验室器材投标事宜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并且全程参与投标中标后的交易过程;
13.就一家欧洲行业领先的医药实验室器材生产商与中国子公司的研发费用分担的外汇事宜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并且全程参与外汇局与税务局的繁杂沟通事宜、法律文件的撰写以及政府部门相应申请的提交;
14.代表多家欧洲行业领先大型制造业企业与内地制造企业的OEM、ODM协议以及后续的产品出口和知识产权问题提供全程法律文件撰写、商业谈判以及咨询意见。客户为快时尚行业、著名服饰品牌、百货集团、灯饰、汽车、化工、医疗、金融服务、零售及消费品等行业的大型领先企业;
15.为多家欧洲行业领先制造企业提供ICP备案相关的法律意见;
16.就一家欧洲行业领先的美妆品牌拟进入中国市场所需的进口特殊化妆品首次注册审批提供法律意见;
17.代表中国民生银行与利比里亚企业作为质押方的应收帐款银行账户质押以及银行账户管理协议提供英国法律意见、文件撰写和后续登记服务;
18.代表香港持牌私人融资企业就其与域外融资方的大型生产器械的融资合意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交易包括英国和香港法律意见的撰写、融资方和担保物的尽职调查、境外法律意见的审查以及后续融资协议登记等服务;
19.代表一家香港上市实体(隶属于一家大型中国在线游戏集团)发布公告,宣布其作为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参与了数起中国刑事诉讼程序,该刑事诉讼程序的启动导致法院下令冻结超过 6 亿人民币的公司资金;
20.代表香港已上市家居用品公司的董事变动事宜提供法律服务,该事宜涉及新加入董事的尽职调查、关联人士的尽职调查、公告的撰写与发布,后续的跟进与香港交易所的沟通等;
21.就香港持牌金融公司提供线上多种类贷款服务的交易提供法律意见以及文件撰写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条件与细则、应用程序与网站的条款与细则、金融公司声明、借款人声明与贷款详情等文件的撰写;
22.就光大银行旗下的金融租赁公司与多家设立于不同的司法领域的融资方的融资租赁到期交易提供法律服务,交易包括贷款和抵押的解除、买卖协议和售后回租终止协议的撰写,并与多个境外法律顾问以及船舶、工商登记处处理抵押与担保解除事宜。
涉外争议解决:
1.全面参与一家中国合资公司的股东纠纷过程,该中国合资公司最后由于股东长期不和被申请破产;代表欧洲股东参加多次债权人会议,且破产管理人成功确认了客户的数百万人民币债权;
2.代表欧洲股东,担任授权中国律师参与庭审解决一家中国合资企业持续和长期的股东纠纷,该纠纷涉及客户被非法伪造董事会决议签字,随后有利的中国二审判决作为证据之一(随后被法院认可)提交给欧洲刑事审判庭案件且为该刑事案件提供了强而有力的辩论;
3.代表欧洲一家行业领先的电子数码产品企业与中国的产品制造商的产品瑕疵纠纷提供法律服务,交易服务包括律师函的撰写,后续的谈判跟进以及达成和解后的协议撰写和履行;
4.代表欧洲一家行业领先的数码产品企业就产品于疫情管控期间的货品出口纠纷提供全程法律咨询服务,该纠纷涉及产品的出口管制、召回、海关货物滞留罚款等问题,最后成功协助客户于内地出口商达成和解协议并且获得全部索赔款项;
5.代表厦门某上市房地产开发集团旗下的融资主体与境外船舶买方的船舶纠纷提供全程代理服务,该纠纷涉及10条超大型船舶的建造、设计与买卖,并且由于船舶买卖交易的独特性涉及多个不同的司法领域主体,该纠纷相当繁杂且困难重重,包括前期的商业和解谈判以及后续的涉案船舶船东的变更;
6.就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与三富海运株式会社作为承运人的提单和保证函纠纷提供代理服务;
7.代表三星,参与并协助三星在中国对华为提起的专利诉讼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