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钟黎

专职律师

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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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经历:
2019年7月15日-2021年1月17日 北京德和衡(长沙)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2021年1月18日-2024年9月29日 湖南方哲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获中级职称;
2024年9月30日- 至今  北京德和衡(长沙)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代表案例:
一、民、商事诉讼及仲裁
1.湖南护理学校与湖南天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二审及商事仲裁案中,免除委托人天杰公司全部责任;
2.李某某与西安瀚景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等合作合同纠纷商事仲裁案执行阶段,执行标的5882万余元;
3.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与湖南省明威吊装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湖南高创新能源有限公司、临武湘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保险纠纷再审案件中代理申请人渤海财险湖南分公司,获湖南省高院指令再审;
4.杨某某与尹某蛟民间借贷纠纷案代理执行阶段,执行标的562万余元;
5.深圳鑫茂新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常德昆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昆宇新能源有限公司合同纠纷系列案中,代理深圳鑫茂公司获得全部合同欠款约513万余元;
6.李某松与李某之间的澳门法院判决在内地法院申请执行案,执行标的16万余元港币;
7.代理作家王某林、朱某泰、褚某等诉咪咕数字传媒、北京世纪卓越、天翼阅读、北京京东阅读、中版集团、上海喜马拉雅、北京百度等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系列案共计34个,均胜诉;
8.宏发建设有限公司、湖南黄花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湖南省三湘南湖大市场实业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标的合计1038万余元;
9.湖南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湖南奥盛特重工科技有限公司等追偿权纠纷案,免除了委托人奥盛特公司法人李某某及张某等个人的全部连带清偿责任;
10.湖南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郑某某等追偿权纠纷案,免除了委托人郑某某的全部责任;
11.周某梅诉姚某等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案,免除了委托人姚某的全部责任;
12.潘某与开福棚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为委托人潘某节省约52% 的租金及违约金。
二、刑事诉讼
1.湖南建投某建集团(湖南省第X工程有限公司)经理曹某某涉行贿罪一案,依法核减350万元,获缓刑;
2.江西黄某某(正科级)涉受贿罪一案,涉案金额700余万元,依法为委托人争取刑期减少至五年四个月;
3.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办、长沙市森林公安局侦办的罗某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一案,依法为委托人争取刑期减少至一年二个月;
4.邱某某涉嫌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寻衅滋事罪、非法侵入住宅罪等恶势力一案,依法争取撤销诈骗罪定罪量刑,减少了7年刑期及30万元罚金;
5.戴某希涉嫌诈骗罪(电信诈骗)一案,涉案金额达128万余元,刑期由十年以上依法争取减少至四年;
6.宾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帮信罪)一案,依法取保后获缓刑;
7.王某俊涉嫌诈骗罪(电信诈骗)一案,数额巨大,依法争取刑期减少至一年四个月。
三、非诉事务及其他
1.周某清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中,通过代理死者家属以谈判、协调法院、保险公司等方式处理赔偿事宜。获得全额赔偿的同时,间接推动湖南省范围内超限运输进一步规范化;
2.湖南振升恒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湖南省同宇土木建设有限公司等工伤(死亡)赔偿事宜中,以现场谈判方式,在五小时内达成协议并为委托人节省经济支出约30余万元;
3.中诚至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湖南伊城茶业有限公司等伪造公司、企业印章纠纷案件中,接受中诚至信公司的委托,通过律师函等方式依法遏止了对方的侵权、违法行为,防止委托人损害进一步扩大;
4.审查北京悦和通映文化娱乐有限公司与万代南梦宫(Bandai Namco)关于室内娱乐设施及儿童游乐园[包含奥特曼(Ultraman)IP授权在内]等合作合同;
5.接受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作为湖南百步健身发展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核心成员,处理破产清算事宜;
6.接受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作为长沙中色矿产勘查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核心成员,处理破产清算事宜;
7.接受长沙市政府、长沙市住建委、长沙市消防救援支队等的委托和湖南工商大学法学院院长的指派,由长沙市政府副秘书长率队,随同长沙市政府办公厅社会管理处处长、长沙市住建委物监处处长、长沙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政委及湖南工商大学法学院的专家教授前往上海、北京等地,实地参与《长沙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的立法调研,并撰写《办法(征求意见稿)》初稿。《长沙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已经长沙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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