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向洪

权益合伙人 所主任

兰州 

13993197158

证券业务中心 

梁向洪律师,执业证号:16201199910161033,联系电话:13993197158。1995年毕业于甘肃政法学院经济法系。曾任职于甘肃长风宝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负责公司内部法律事务的管理工作及公司对外的诉讼业务。1998年考取律师资格,1999年加入甘肃吉庆律师事务所,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在当地有重大影响的“8.3”毒气泄露事件中,作为全省第一起环境污染致人损害赔偿案件的代理律师,成功维护了41名受害者的合法权益。2003年加入(君佑)国方律师事务所兰州分所,擅长合同、公司、房地产、金融领域的法律业务,具有丰富的代理技巧和庭审经验。2010年7月-2025年5月在甘肃久铭律师事务所,为该所合伙人、负责人。2025年5月北京德和衡(兰州)律师事务所吸收合并甘肃久铭律师事务所,2025年6月在北京德和衡(兰州)律师事务所执业,现为该所权益合伙人、执行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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