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文华

权益合伙人

上海 

15966626988

中文、英文

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业务中心 

学习与培训

西安交通大学法学学士
韩国首尔市立大学交换留学生
西安交通大学法学硕士

执业经历及从业资格

朱文华律师拥有 8 年律师执业经验,曾供职于宝信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连云港市赣榆区墩尚镇人民政府(江苏省委选调生项目)、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对中国民商事审判及商事仲裁程序有非常深入的理解,能够准确把握民商事诉讼及仲裁案件的发展趋势。
朱文华律师服务的代表客户及合作伙伴有:山东省海洋局(原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等政府单位、中建一局、中建二局、中建港航局、中建市政、华熙生物(688363.SH)、山水水泥(00691.HK)、中环装备(300140.SZ)、中建航建筑工业、中铁十四局、水发集团、港闸国资、如皋城发、崇川城投、中英人寿、中华联合、安诚财险、亚太财险、浪潮爱购、中南创发等企业。

擅长领域

建设工程、金融保险、商事仲裁

代表案例

山东华春生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争议标的额 1.5 亿元,在施工单位掌握优势证据的情况下,代表业主成功减损 8000 万元。
中节能六合天融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工程款 5 年未追回,在业主方具备强大地域优势的情况下,代表施工方通过调解方式追回 1240 万元工程尾款。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与龙港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因材料计价基期约定不明产生争议,龙港审计局以专项审计要求适用低标准计价基期,代表施工方挽回局面争取 3000 万利益。

社会职务

西安交大济南校友会常务副秘书长
常设中国建设工程法律论坛观察员代表
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会员、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调解中心调解员、上海山东商会法律分会会员

研究成果

朱文华. 建材价格异常波动适用情势变更制度的宏微观问题研究[J],上海建材(2022)。
朱文华. 以房抵债协议和让与型担保的识别与重塑[J],上海建材(2022)。
朱文华.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的本质、问题与超越[C], 山东省优秀论文二等奖。
朱文华. 国家课题任务合同书的法律属性,首席法务公众号。
朱文华. 财产保险第一受益人的保险金请求权: 现状、溯源与保护, 齐鲁律师事务所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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