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与培训
执业经历:2004 年 3 月—2012 年 5 月 江苏鸣啸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2012 年 5 月—至今 北京德和衡(南京)律师事务所 主任
张艳律师专注于高端商事诉讼,擅长房地产诉讼、公司法、合同法、金融保险案件,诉讼案件代理中积累了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并在工作中注重专业能力强化,担任东南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兼职导师、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南京审计大学法学院讲师,常年为各大法学院校的学生授课,沟通和交流公司法、合同法及保险法等相关方面专业知识及办案经验;成功代理标的额逾 5000 万元以上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案件 30 多起;成功代理金融机构及四大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借款案件,总涉诉标的逾十亿元。在执业过程中,张艳律师始终秉持着专心专注的精神,凭借专业的服务,获得客户的广泛好评。
代表案例:
代理中国某资产管理公司南京办事处与泰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贷纠纷案件,该案标的 7000 多万元, 南京中级法院判决泰州某集团公司偿还借款本息,判决泰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该案 经与泰州市人民政府协商,中国某资产管理公司南京办事处最终与泰州市人民政府达成债权转让协议(转让价款为借款本息的 75%),该案已圆满解决;
代理北京某公司与江苏申华置业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本案诉讼金额一个亿;
代理中国某资产管理公司南京办事处与借款人江苏某实业公司、担保人广州某实业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该案标的 9000 多万元,南京中级法院判决江苏某实业公司偿还借款本息,判决广州某实业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该案权利人申请执行,法院处分抵押财产,判决已实际执行;
代理南京东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某大厦,从基础建设到上市销售全程法律服务; 代理江苏某进出口集团公司向江阴法兰厂投资 1.3 亿元项目;
代理台湾融资租赁企业在中国就设备租赁业务和商标保护事宜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代理中国房地产商,为其在加拿大融资及拓展市场提供法律服务;
为台资银行、科技园、孵化器、外资融资租赁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代理深圳市中级法院审理的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江苏分公司共保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通用电气电机组机损保险合同纠纷一案,诉讼标的 4000 余万元,在法院主持下和解结案;
代理南京市玄武区法院审理的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都邦财产保险份有限江苏分公司就共保项目分摊保险金纠纷一案,该案计 24 个共保项目,案情复杂,法院以判决结案,原被告双方对判决结果均满意;
曾代理人保财险保险公司企业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件,被保险人诉讼人保财险保险公司 1900 多万元赔偿款, 本律师对公估报告提出异议,法院重新委托公估公司对损失进行公估并按新的公估报告核算事故损失,最终 判决人保财险保险公司支付 776 万元保险赔偿款;
在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处理被保险人“南京汇添富汽运输有限公司”向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货物运输保险赔案件中出具律师意见;
在江苏九鑫纸业有限公司与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关于财险理赔纠纷案件中,审阅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帮助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进行法律分析和论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代理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经营中与某科技公司电销外包服务合同纷,参与商务谈判,出具法律意见, 并代理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参与诉讼。
社会职务:
栖霞区政协常务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师协会 常务理事
南京市栖霞区女企业家协会副会长东南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兼职导师 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
中国德和精品律所联盟保险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荣 誉 :
2007 年度、2009 年度,江苏省律师协会省直属分会先进个人;
2013 年度,南京市栖霞区司法局公益奉献奖;
2014 年度,南京市栖霞区司法局优秀律师奖;
2014 年度,德衡律师集团优秀团队奖;
2015 年度,南京市律师协会优秀法律文书奖;
2013 年度—2015 年度,南京市十佳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