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经历及从业资格
李日衡律师/仲裁员,先后毕(结)业于海南大学、中国政法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现担任北京德和衡(佛山)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管委会主任,中共北京德和衡(佛山)律师事务所支部委员会书记,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全国刑事合规业务中心副总监,兼任北海国际仲裁院、江门仲裁委员会(深圳国际仲裁院江门中心)、景德镇仲裁委员会、阳江仲裁委员会等国内多家仲裁机构仲裁员;现为佛山市律师协会第十一届理事会理事,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十二届建筑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佛山市政府立法咨询专家,佛山市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佛山市禅城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法律专家库成员;获授予英国皇家特许仲裁员协会会员,新加坡亚太国际仲裁(APIAC) 调解员。李律师从事法律工作18年,具有深厚的法学功底及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熟悉企业管理理论,长期研究企业规管理课题,擅长从企业管理的角度准确给予符合企业发展规律的建议意见,为企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深得企业家们的信赖。
代表案例
- 最高检、公安部督办的广西梧州张某某等组织、参加黑社会组织罪,该案受到中央电视台等媒体的跟踪报道。
- 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阳某某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终审宣告当事人阳某某无罪。
- 最高人民法院裁定再审的河南某公司与郑州某公司物权保护纠纷案,代理意见获得再审法院全部支持 ,保护了 当事人数亿元资产。
-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广东某某建设公司与海口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二审成功改判,为当事人挽回 3000多万元损失。
-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梁某某与三水某房地产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二审成功改判,为当事人挽回 7000多万元损失。
-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佛山某贸易公司与某某建设集团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二审成功改判,为当 事人挽回3000多万元损失。
著作
- 在《中国科技信息》2021年第32卷12期8月(上)发表《涉众型经济犯罪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与对策探讨》;
- 在《科学与技术》2021年第29卷 19期7月(上发表《建筑工程法定裁决制度比较研究及借鉴探讨》;
- 著有《“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机遇与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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