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日衡

分所合伙人 党支部书记

佛山 

13794060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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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业务中心  刑事合规业务中心 

执业经历及从业资格

李日衡律师/仲裁员,先后毕(结)业于海南大学、中国政法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现担任北京德和衡(佛山)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管委会主任,中共北京德和衡(佛山)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全国刑事合规业务中心副总监,北海国际仲裁院、江门仲裁委员会等多家仲裁机构仲裁员,英国皇家特许仲裁员协会会员;李律师从事法律工作17年,具有深厚的法学功底及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李律师从事管理工作多年,熟悉现代企业管理理论,长期研究企业合规管理课题,擅长从企业管理的角度准确给予符合现代企业发展的建议意见,为企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深得企业家们的信赖。

代表案例

  • 最高检、公安部督办的广西梧州张某某等组织、参加黑社会组织罪,该案受到中央电视台等媒体的跟踪报道。
  • 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阳某某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终审宣告当事人阳某某无罪。
  • 最高人民法院裁定再审的河南某公司与郑州某公司物权保护纠纷案,代理意见获得再审法院全部支持 ,保护了 当事人数亿元资产。
  •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广东某某建设公司与海口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二审成功改判,为当事人挽回 3000多万元损失。
  •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梁某某与三水某房地产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二审成功改判,为当事人挽回 7000多万元损失。
  •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佛山某贸易公司与某某建设集团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二审成功改判,为当 事人挽回3000多万元损失。

著作

  • 在《中国科技信息》2021年第32卷12期8月(上)发表《涉众型经济犯罪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与对策探讨》。
  • 在《科学与技术》2021年第29卷 19期7月(上发表《建筑工程法定裁决制度比较研究及借鉴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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