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芳军

分所合伙人

广州 

18680470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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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职务或者兼职

  政协广东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

  广东省法律援助基金会监事长

  广东省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联合会理事

  广东国际商会商事调解员

  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阳江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获得荣誉

  第六届全国十佳维权律师

  首届广东省维权十佳律师

  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广州律协成立30周年“最美律师”

擅长业务领域

 胡芳军律师具有17年以上的法律工作经验。曾任职于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在银行金融法律服务及金融衍生产品法律服务、不良资产处置、私募基金领域、公司股权收购、项目投资、尽职调查等领域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

   胡芳军律师参与了多家企业的资产重组、公司股权改制、兼并和收购,同时也处理了多起公司股权转让、贸易纠纷等诉讼法律事务。曾担任广州市天河区商务和金融工作局、广东省总工会、广州金控征信服务有限公司、广州科学城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政府机关、国有企业及上市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
 

执业经历及代表案例

  代理某金融机构涉及恒大系公司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及相关非诉业务,总标的额近百亿元,目前多个系列诉讼和执行案件均在广州中院顺利立案,部分案件已获得一审胜诉判决;

  代理某金融机构与佳兆业集团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诉讼清收案件,标的额近9亿元,于2021年末立案并完成价值20亿元的财产保全,2022年3月即在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全部诉讼请求得到支持,目前判决已生效并顺利进入执行阶段;

  代理某国有企业涉奥园集团诉讼清收案件,于2021年末在天河区法院顺利立案并实现快速保全,取得客户满意的工作进展,并顺利通过非诉讼方式实现债权;

  代理某金融机构以某信托公司为通道方的、与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在项目所在地实现立案并实现对抵押物的首封,已获得一审胜诉判决;

  代理某证券公司与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仲裁裁决执行业务,标的额逾2亿元,在质押股票已被其他债务人保全的情况下快速实现解封,在债务人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况下10天内收到驳回对方诉讼请求的裁定,顺利完成质押股票的挂网拍卖并收回执行款,取得令委托人满意的工作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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