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英明

分所合伙人

广州 

020-83377177

中文,英文

金融业务中心 

执业/学习经历

  李英明律师,先后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和中山大学经济法专业,现任北京德和衡(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金融业务中心总监,2001年始参加工作,具有超过20年的金融法律合规从业经验,曾任平安人寿广东分公司法律负责人,珠江人寿法律合规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法律责任人以及横琴人寿法律合规部总经理等重要职务,经办过大量的不同类型的金融、保险、投资、不良资产等业务。

  另外,李英明律师还受邀成为广东保险行业协会法律专业委员会的专家委员,在中国广州、珠海、北海、南平等仲裁委员会担任仲裁员。李英明律师熟悉金融机构相关法律合规事务,对于各类型金融、保险、不良资产处置、债务重组(包括兼并与收购、破产清算等)、投资、信托、尽职调查、知识产权等诉讼及非诉讼纠纷,均具有丰富的处理经验。

代表典型案例

  全程参与某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某虎360回归A股投资项目、上海市静安区某号地块股权投资项目、某大地产股权投资项目、某晖实业投资项目、北京某龙投资项目、某达广场投资合作项目、某医生股权投资项目等,涉及金额上百亿元。

  为某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参与某创科技投资基金投资项目、某兴久福基金投资项目、某光网芯基金投资项目、宁波某信基金投资项目等提供法律服务,涉及金额约数十亿元。

  为某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参与某矿信托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项目出具有效、可行的法律意见,切实保障幸福人寿在上述信托计划中的权益。

  全程参与某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某大酒店信托计划、某海信托计划、长某权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某大-某道12号、13号信托计划、某鼎盛流动资金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项目,发表重要决策意见。

  为广州某资产公司某华府工程款债权收购项目、拟认购某信托发行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3亿元份额项目出具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某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不良资产项目一案,涉及标的超过12亿元,经李英明律师代理,获全面胜诉裁决,现正在顺利执行中。

  某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某技术有限公司、陈某不良资产纠纷案件,本案涉及标的额近7亿元,本案正在审理中。

  某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天某科技有限公司、刘某不良资产纠纷案件,本案涉及标的额近4亿元,本案正在审理中。

  代理出借人为深圳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重庆金安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50余件不良资产追偿案,涉案金额数千万元,执行程序中实现大部分回收。

  长期代理某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某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某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某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某安普惠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重庆某安小额贷款

  公司等金融机构不良资产追偿案数十件,涉及金额共计数亿元,取得良好的执行效果,短期内已实现不良资产的大部分回收。

  代理上市公司某泰诉恒大集团票据纠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近300件,标的额约五亿元。

  代理上市公司某亚家居诉恒大集团票据纠纷、买卖合同纠纷案12件,标的额约三亿元。

  代理上市公司某普家居诉恒大集团票据纠纷、买卖合同纠纷案15件,标的额约两亿元。

  代理某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高某等多人保险合同纠纷案、某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姚某等多人保险合同纠纷案等,当事人人数众多,涉案金额5000万元,均取得良好效果。

  代理某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五十多名客户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为某江人寿保险公司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

  代理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与湖南某家居有限公司等四被告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一审法院判决被告承担超过800万的赔偿,是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历史以来判赔额最高的商标案件等。

文章及著作

  《如实告知制度的检讨及重构》

社会职务

  广州仲裁委员会、珠海仲裁委员会/珠海国际仲裁院、北海国际仲裁院、南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广州仲裁委员会金融投资专业委员会——专家委员

  北海国际仲裁院——常务理事、金融资产部主任

  广东保险行业协会法律专业委员会 ——专家委员

  广州市金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主要荣誉奖项

  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广东监管局消保处认定为“专业能力突出”,并受该处邀请为该处干部开展《民法典》专题课程。

  受邀参加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主办的2016年保险合规年会,并发表了“保险资金运用中对外担保合规性问题探讨”的主题演讲。

  被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广州金融仲裁院理事会评为“金融仲裁工作先进个人”。 

  受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邀请,以金融、保险领域相关研究为主题进行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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