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俊俊

分所合伙人

福州 

18350310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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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重组与破产业务中心 

执业经历及从业资格

王俊俊,DHH福州所执业律师、分所高级合伙人。
执业以来为多家银行和资产公司提供法律服务及资产包管理和处置服务。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中国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等单位处理过大量涉及不良资产处置的法律事务;现担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法律顾问,同时还曾担任中移铁通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中移建设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福清源创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等公司法律顾问;参与并辅助管理人推进福建合利塑胶有限公司、福州琉球造酒有限公司等公司破产程序;还长期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台江、晋安、长乐、闽清等支行、中科(福州)数据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等公司以及个人提供诉讼法律服务。

代表案例

1、福建宏杰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与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申请再审一案【(2019)闽09民再54号】,再审申请成功。
2、在代理张某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案件审查起诉阶段中,促使公安机关撤案。
3、代理某信托公司诉某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等信托贷款合同纠纷一案,案涉金额3亿余元,仲裁请求全部得到支持。
4、陈某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案件中,陈某审查起诉阶段认罪认罚,检察院提出检察量刑建议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一审诉讼阶段介入辩护,成功促使陈某得以缓刑。
5、代理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诉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〇〇医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成功驳回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〇〇医院提出的军区审计抗辩意见,为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挽回工程质量保修金900余万元。

社会职务

福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员管理工作委员会、清算专业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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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俊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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