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艳丽

联席合伙人

广州 

13430299205

中文,粤语,客家话

影视文娱法律业务中心 

执业/学习经历

  学习经历: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法学学士;

  暨南大学,企业管理硕士;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法硕士。
 

  执业经历:

  2010.12-2022.1:广东华之杰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2022.2至今:北京德和衡(广州)律师事务所,联系合伙人、律师。
 

擅长领域

  金融、公司、房地产、合同纠纷等领域法律事务。

代表典型案例

  先后担任广东省旅游控股集团、交通银行广东省分行等多家国企、大中型企业法律顾问;

  长期为建设银行、资产公司等金融机构提供清收贷款、处置不良资产的诉讼、执行及非诉讼法律服务,并取得良好的代理效果,包括曾代理建设银行、进出口银行等11家银行组成的银团的涉外金融借款纠纷案件,涉案标的近20亿元人民币,经过广东省高院一审、最高院二审,最终取得胜诉判决;

  为保利控股、方圆地产等多家地产企业提供地产开发、企业并购、融资、城市更新等配套法律服务;

  接受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多个破产、清算企业的管理人或清算组成员,主持、参加企业的清算、重整工作;

  作为主办律师全程参与广东省铁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发行2019年第一期和第二期中期票据法律意见书的起草,发行注册金额为人民30亿元。

文章及著作

  1、论文《银行类金融不良资产处置的法律问题及策略》,发表于《中国科技信息》2022年第33卷5期3月(上);

  2、论文《担保型买卖合同纠纷的法理辨析与裁判对策分析》,发表于《文学天地》2022年5期。

社会职务

  1、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客座讲师;

  2、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3、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培训工作委员会委员。

影视文娱法律业务中心
徐艳丽

拨打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