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张状律师毕业于山东大学,拥有律师、证券、基金等从业资格,现为青岛市律师协会保险专
业委员会委员、青岛市市南区律师协会金融投资委员会委员。张状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十余年,深
钻保险领域争议解决、房地产与建设工程领域争议解决,具备丰富的实务经验与复杂案件的综合
处理能力。
张状律师曾出任某大型保险公司法务主管和某房地产集团公司法务总监,擅长综合利用商事
刑事、行政和谈判等措施制定多层次解决方案,统筹利用资源解决争议问题。尤其擅长保险仲裁、
二审、再审等重大疑难复杂业务,成功推动百余起案件改判或启动再审,保持着极高的胜诉率,
在重大疑难案件的诉讼与仲裁、刑事民事交叉业务等领域业绩突出。
张状律师团队始终坚持以客户需求为核心,团队律师秉承高效、审慎、果断、忠诚的事务作风,以专业的态度和匠心精神,获得了客户的高度评价。
代表案例:
◎ 部分服务客户
张状律师累计为中国平安财险、永诚财险、中路财险、中国太平洋财险、中国人寿财险、华
海财险、中华联合财险、日本兴亚财险(中国)、国家能源集团、中国雄安集团、WOODPAC SDN. BHD.、DAT INTERNATIONAL TRADING PLC、欣华国际电子、睿瑟投资管理咨询公司、兴泰和商业集团、中金国泰资管、中金金融控股、渣打银行、山东高速城建投资公司、山东联通、祺瑞特建工、奇瑞运营公司、青岛金鼎公司、中国铁塔青岛、东软载波智能电子、良友科技、北京紫光卓越、牛多多国际贸易公司、三源特建公司、宁弘商贸、宁夏雷风机电公司、鑫润和达、鼎瑞永成、中创恒泰、鸿瑞鑫达咨管、可好管理、鼎雄建工、勇历宏建工、河南宁弘、广通佳业、合创志诚等近百家公司。
◎ 保险领域典型案例
*代理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与某不锈钢公司火灾事故保险合同纠纷案,涉案标的1.1亿,经过两年跟踪分析论证,通过对公司财务审计方式及保险标的性能不能增加角度抗辩,获法官认可并成功以6200万达成调解,实际减损 4800万。
*代理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与某科技企业因申请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案件,案
件标的3000万元,在法院认定保全错误不利情况下,通过对损失与保全行为因果关系角度抗辩,最终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减损3000万元。
*代理某上市公司与某保险公司火灾事故保险合同纠纷案,打破保险公司不足额比例赔付观念,继而获得胜诉,涉案标的900万元。
*代理某保险公司与某实业公司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二审,一审判决保险公司给付保险赔偿金1829余万元,经反复研究探讨保险标的范围问题及举证责任分配问题,最终取得良好的代理效果,二审改判保险公司赔付300万余元,实际减损1500余万元。
*代理青岛某餐饮中心与某保险公司水灾事故保险合同纠纷案,推翻保险公司关于投保人未尽到告知义务的拒赔抗辩,胜诉,为当事人挽回损失300万余元。
*代理某保险公司与某企业集团公司保险合同纠纷案,涉案标的738万,律师从保险标的范围和保险利益角度、不足额比例赔付角度取得良好代理效果,减损300万余元。
*代理宁夏某公司火灾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向银川市消防救援支队申请复核,反复论证火灾事故认定书起火原因认定错误,最终取得撤销火灾事故认定书,责令重新认定的阶段性胜利。
*代理青岛某仓库火灾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成功摆脱无法鉴定的对方套路,为当事人挽回损失2100余万元。
*代理了某保险公司与某模塑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再审,在团队律师重新组织证据、深耕审查焦点、多次与法官进行有效沟通的基础上,法官接受了律师对案涉免赔条款不属于格式条款的代理意见,最终实现改判,为保险公司后续处理同保单项下其他公司的赔偿提供了依据。
*代理了某保险公司青岛分公司灾害民生综合保险纠纷案件达数百起,代理律师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稳步推进案件进度,最终实现各方利益最大化。
*系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路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入库律师。
◎ 商事领域典型案例
*代理某商业银行与某食品公司贷款纠纷案,通过将民事执行与刑事手段相结合,迅速就抵押物与案外人达成和解,实现债权1.5亿元顺利回收。
*代理某资产管理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件标的1300万,案件突破重重阻力,最终调解结案,取得良好的代理效果。
*代理电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案件标的1100万,经数次商谈最终达成调解,最大限度实现委托人诉求。
*代理了某建工公司与某上市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团队律师经多途径检索得知对方大额财产线索,代理人与法官取得有效沟通,短时间内实现立案、保全,并在实现保全后30日内与对方达成和解,极大限度保障了回款速度,本案案件标的1600余万元。
*代理马来西亚某公司诉山东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山东某机械制造公司供应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历时2年,最终调解结案。
*代理某数控公司与某建设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经多轮谈判成功促成调解。
*代理中国铁塔与某园林公司基础设施占地纠纷案,二审达成调解,成功实现中国铁塔诉求,维护了通讯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转。
*代理某商业银行与某食品公司贷款纠纷案,胜诉,并通过将民事执行与刑事手段相结合,迅速就抵押物与案外人达成和解,实现债权顺利回收。
*代理某商贸公司与中建城建集团合同纠纷案,经团队律师反复对材料进行研读、分析,开庭期间直击对方合同重大法律漏洞,当庭达成和解,快速实现委托人仲裁目的,案件标的合计500余万元。
◎ 非诉等其他典型案例
*代理新疆巴音布鲁克蒙古自治州国企整合法律服务非诉案。
*代理孙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辩护人,检察院认定侵犯信息40000余条,其中财产信息3000余条,量刑建议3年零6个月,经法庭辩护,检察院当庭变更量刑建议,同意适用缓刑,被告人在押被判缓刑(青岛)。
*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修正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修正草案)》出具过立法建议议案。
社会职务:
青岛市律师协会保险专业委员会 委员
青岛市市南区律师协会金融投资委员会 委员
著作:
《最高额抵押合同受偿范围认定》
《保险格式条款效力性分析》
《火灾事故处置与应对》
《责任险中第三人保险金请求权的实务观点分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