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燕

权益合伙人

青岛 

18678993939

中文

刑民交叉业务中心 

执业经历:


2016.2—2016.12 山东德衡(青岛西海岸经济新区)律师事务所 律师助理
2017.1—2019.3  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 执业律师
2019.3至今      北京德和衡(青岛)律师事务所  执业律师
2020.1—2022.12 北京德和衡(青岛)律师事务所  联席合伙人
2023.1—2023.12 北京德和衡(青岛)律师事务所  高级联席合伙人
2024.1至今      北京德和衡(青岛)律师事务所  权益合伙人
柴燕律师曾任职青岛市某基层人民检察院,参与500余起刑事案件的办理,具有助理会计师资格、基金从业资格和并购交易师资格,担任刑民行交叉疑难案例研究中心副主任兼秘书长。从业以来主要办理经济犯罪等刑事案件、刑事控告案件、民商讼裁案件、商业秘密保护案件、刑民交叉案件以及基金非诉业务。

代表案例:

  • 杨某某受贿案,申某某走私废物案,刘某某行贿案-撤案,韩某某妨害公务案,李某某交通肇事案—缓刑,韩某某寻衅滋事案--缓刑,苗某某抢劫案—缓刑,李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缓刑,马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认定从犯、量刑极大减轻,张某某保险诈骗案-不起诉丁某某诈骗案-改变定性为伪造人民团体印章罪且缓刑,高某某集资诈骗案-缓刑,逄某某故意销毁会计凭证案-减轻量刑,“50ETF”特大网络平台诈骗案-改变定性为非法经营,翟某某开设赌场案-取保候审,宋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缓刑,曾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减轻量刑,王某某诈骗案-量刑10年以上诈骗案件不起诉,房某某网络诈骗案--获得量刑极大减轻、王某某走私普通货物案--取保候审、黄某伪造公司印章案--取保候审、王某某寻衅滋事案--取保候审、尉某假冒注册商标案--取保候审、金汇方圆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彭某诈骗案--取保候审等。
  • 代理被害人控告侵犯商业秘密、合同诈骗、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职务侵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挪用资金、伪造公司印章、寻衅滋事等刑事控告案件,部分被追究刑事责任并判处刑罚,部分在办。其中,代理某上市公司被侵犯商业秘密案,代为向公安机关刑事控告,成功将窃取商业秘密图纸的内鬼及竞争单位的高管、实控人刑事立案、移送起诉并最终判处实刑,在审查起诉及审判阶段参与诉讼,发表意见,获得司法机关认可该案被评为青岛市律师协会2021-2023年度青岛市律师“知识产权十佳案例奖”
  • 故意杀人案、故意伤害案、交通肇事案、寻衅滋事案、网络诈骗案被害人均获得赔偿或者取得良好效果;代理侵犯商业秘密案同步进行民事索赔获最高人民法院判赔判决,已进入执行程序;代理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件的被害人参与诉讼并追索被侵占财物案等。
  • 代理某P2P网络借贷公司涉及的多起民间借贷案,胜诉;代理尚某某与某公司股东代表诉讼、公司决议效力、盈余分配、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等系列案件,部分胜诉;代理工商银行某支行因职工“飞单”引发的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胜诉;代理高密某轮胎公司民间借贷、担保纠纷案件,胜诉;代理青岛某贸易公司与济宁某房地产公司钢材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二审改判,该案入选青岛中院2016年商事审判典型案例;代理丁某与孔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二审改判;代理丁某与仲某某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胜诉;代理邢某某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胜诉;代理丁某两不当得利案,均胜诉;代理丁某某两民间借贷案,均驳回对方起诉;代理青岛某玻璃公司1998年执行老案,获得执行回款案件;代理青岛中院某涉外商标侵权案件等。
  • 黄岛区大场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非诉案件,作为新型业务在律所做推广,协助烟台、临沂代理此类案件;代理黄岛某发展集团投资项目出具调查报告非诉案件;代理深圳某基金公司、苏州某基金公司重大事项变更出具法律意见专项法律服务非诉案件等。
  • 为青岛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论文著作:


《论行政法中的比例原则》
《浅析侵犯商业秘密案件“损害金额”之刑民认定规则》

社会职务


青岛市市南区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委员

荣誉奖项

  • 2019年度优秀律师
  • 2020“年度优秀案例(诉讼类)”
  • 2021“十大年度优秀案例(诉讼类)”
  • 2022“年度新锐律师”、“十大年度优秀案例(诉讼类)”
  • 优秀论文三等奖
  • 2021-2023年度青岛市律师“知识产权十佳案例奖”
  • 2023年度优秀案例(诉讼类)、山东区域业务中心“以案释法”先进个人、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北京德和衡(青岛)律师事务所青岛大区海航办公室 2023“年度优秀律师”、“年度优秀案例(诉讼类)”、
  • 优秀论文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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