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23日,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第十一期“合伙人一人一课”分享交流活动。本期活动由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权益合伙人刘昌玉主任担任主讲,以“刑事辩护的道与术”为主题,结合其近二十年刑事辩护实务经验,为线上线下青年律师带来了一场聚焦刑事业务痛点的深度解析。
一、行业困境与价值重构:刑事辩护的突围逻辑
刘昌玉主任开篇剖析当前刑事司法生态的深层矛盾:一方面,考核机制导致无罪率持续低迷,司法机关存在“重打击、轻保障”的倾向;另一方面,认罪认罚制度与刑事辩护全覆盖政策虽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却挤压了市场化刑事律师的生存空间——85%的轻罪案件当事人因认罪认罚而不再委托律师,重大案件则因政法委或纪检主导而辩护空间受限。
面对困境,刘昌玉主任提出刑事辩护的双重价值维度。核心价值:通过专业对抗实现“辩冤白谤”,守护司法公正;隐性价值:为当事人提供“免于恐惧的自由”。他以侦查阶段为例阐释:“嫌疑人首次羁押时对程序充满未知恐惧,律师通过预判流程、分析策略,使其获得‘考试押题’般的掌控感,这是专业赋予的情绪价值。”
二、策略精要与实战拆解:从证据攻防到罪名博弈
刘昌玉主任强调“质疑是刑辩律师的本能”,在证据运用方面需穿透“完美链条”的虚假性,并以某副厅长受贿案为例:行受贿双方供述细节严丝合缝,但律师实地调查发现,供述中的交易茶馆在案发时因疫情闭店半年,直接击破证据链。他提出“供述优先,细节反推”的阅卷法:通过会见获取当事人陈述,再针对性核查证据矛盾点。
在罪名博弈方面,律师应当灵活调整辩护维度。针对无罪辩护空间有限的现实,刘昌玉主任详解三大策略:1.轻罪转化:如将贪污360万元拆分为受贿200万元(量刑10年以上)与利用影响力受贿160万元(量刑3-4年),数罪并罚后刑期降至5年半;2.金额解构:在贿赂类案件中,对艺术品价值、房产差价等主观认定部分展开精准对抗;3.程序卡点:审查批捕阶段大胆主张无罪,利用检察院国家赔偿压力促成不捕决定。
三、现场互动:刑民交叉案件的破局之道
互动环节聚焦实务痛点,青年律师纷纷就其各自办理的案件向刘主任请教。王森律师、米智琴律师就如何提高刑事报案成功率进行了提问,刘昌玉主任认为,刑事控告报案的核心技巧有三:一是精准定位罪名与管辖机关,报案时必须明确涉嫌罪名(如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直接影响刑侦或经侦管辖,混淆罪名可能导致机关拒收,需提前厘清证券犯罪、涉税案件等特殊管辖规则;二是“讲故事”式报案策略,避免机械罗列四要件,应通过细节塑造嫌疑人“主观恶意”与“社会危害性”,同步提供资金流向、失联证据等关键线索,降低公安机关初查难度;三是善用投诉机制,通过12389督察渠道施压,督促受理反馈。同时,刘昌玉主任以亲身办理的某信托公司被骗案为例进行讲述,引导报案人强调嫌疑人“两次欺骗”的恶劣情节,弱化法律论证,最终通过立案施压促成退赔;针对庞杂证据,建议“以当事人陈述为锚点”,如某医院职务侵占案中,通过梳理嫌疑人给配偶转账金额高于侵占数额,反证资金属家族内部流转;对于已获民事判决的案件,可援引公安部规定,以“同一事实需地市级公安局审批立案”为依据,推动刑事程序启动。
苟金阳律师提出疑问:部分客户在探讨案情时,会询问通过刑事途径解决还是通过民事途径解决,应如何处理?刘昌玉主任答到,应对案情进行全面分析并对客户加以引导,应向客户分析“刑事施压促还款”与“民事诉讼确权”的优劣,如刑事可查人查账(即便未立案,所获线索可用于民事财产保全);民事胜诉但执行难时,刑事仍是追偿选项等,但不能承诺结果,聚焦“争议可能性”(如借贷与诈骗的界限模糊性)。
四、活动成效:思维破壁与业务赋能
本次活动延续“线下沉浸+线上直播”模式,吸引多名律师参与。青年律师纷纷表示,刘昌玉主任的分享颠覆了“重实体轻程序”的传统认知,尤其在刑民交叉领域提供了可落地的工具:刘昌玉主任在结语中强调:“刑事律师的价值在于驾驭不确定性——利用法律解释的模糊空间、证据链的脆弱环节,在程序缝隙中寻找生机。”
“一人一课”活动定期邀请合伙人结合实务经验,将所学、所悟、所感,化作智慧甘霖,润泽青年律师执业初期发展,成为他们成长征途的“领航灯塔”与“造梦巨匠”。本次系列活动远不止于提升青年律师的业务技能,它更是搭建起一座沟通的桥梁,给予青年律师与合伙人面对面交流的宝贵机会,让青年律师得以充分展示自我风采。同时,合伙人在分享经验的过程中,也能更深入地了解青年律师,建立起紧密且深厚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