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6日,由深圳国际仲裁院与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联合主办、中国(深圳)证券期货仲裁中心承办的“走进中国(深圳)证券期货仲裁中心”系列活动:新《公司法》实务(第四期)在深圳举办。来自上市公司、中小企业、金融机构、律所等代表及部分仲裁员现场参与,约1500人次线上观看直播。深圳国际仲裁院院长助理、中国(深圳)证券期货仲裁中心主任何音出席了本次活动并作欢迎致辞。
北京德和衡(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权益合伙人、执行主任杨光明应邀参加了本次活动并作“新《公司法》下的关联交易制度发展与规范”主题发言并与参会嘉宾进行交流。
杨光明律师的主题发言围绕四个核心议题展开:关联交易的界定、新《公司法》下的关联交易制度发展、新《公司法》下的关联交易制度规范以及不正当关联交易的效力与救济。在明确基本概念基础上,总结新《公司法》下关联交易制度的演变。结合案例,从信息披露、程序要求和实质公平三个维度评估关联交易的正当性,从而进一步探讨不当关联交易的效力。最后从归入权、损害赔偿权和人格混同三个维度,全面总结不当关联交易的救济途径。
德和衡作为中国以国际仲裁为主要业务领域之一的大型综合性和国际化律师事务所,一直致力于高端的商事仲裁业务,德和衡将继续以高度专业精神深耕于商事仲裁领域。
律师简介
杨光明律师,北京德和衡(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权益合伙人、执行主任,德和衡争议解决业务中心执行总监,同时担任深圳国际仲裁院的仲裁员和深圳市南山区第八届人大代表。杨光明律师执业十多年来,专注于以公司为主体的高端、复杂商事争议诉讼与仲裁,擅长庭审对抗与节奏掌控,办案经验丰富。将“专注诉讼,做最好的庭审律师”作为执业信条。在信托、资管、理财等金融纠纷、确认合同无效及合同解除纠纷、集体土地合作开发纠纷、买卖合同及产品质量争议、公司股权、信用证与保函、保全与执行、民商事案再审等领域深耕多年,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专业积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