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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和衡律师办理的案件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

2024-12-11

  近日,由北京德和衡(青岛)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朱兵、权益合伙人姜松炎主办的某重工公司诉某设备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图片

  案例简介

  【入库编号】2023-13-2-160-060

  【案例文号】(2020)最高法知民终1658、1659号

  【案由】专利权权属、侵权纠纷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二审

  【裁判要旨】许诺销售侵犯他人专利权的产品,其侵权责任的承担,不以销售实际发生为前提。许诺销售行为一经发生,即可能造成影响专利产品合理定价、减少或者延迟专利权利人商业机会等损害,因此,许诺销售行为实施者,不仅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支付维权合理开支的民事责任,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侵权人仅实施了许诺销售行为,专利权利人难以举证证明其因此遭受的具体损失的,可以基于具体案情,着重考虑在案证据反映的侵权情节等,以法定赔偿方式计算损害赔偿数额。

  该案例也入选最高人民法院2021年度裁判要旨、2021年山东法院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件。

  人民法院案例库,于2024年2月27日正式上线并向社会开放,现收录权威案例4249篇,均系经最高人民法院审核认为对类案具有参考示范价值的权威案例,包括指导性案例和参考案例。建设人民法院案例库,经过最高人民法院统一审核把关,编发对类案办理具有参考示范价值的权威案例,逐步覆盖各类案由和罪名、各种疑难复杂法律适用问题,能够给办案人员提供更加权威、更加规范、更加全面的指引。

  德和衡律师将继续秉持专业专心、专才专注的服务理念,不断提升法律服务能力,为客户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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