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4日,北京德和衡(深圳)律师事务所联合深圳市企业合规协会中小企业合规工作委员会在深圳平安金融中心100层举办“反洗钱合规与创新发展论坛”。本次论坛由德和衡研究院大湾区分院、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刑事业务中心协办。北京德和衡(深圳)律师事务所主任温贵和、深圳市企业合规协会中小企业合规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陈叔军出席本次论坛。
本次论坛由北京德和衡(深圳)律师事务所吴泽宇律师主持。
北京德和衡(深圳)律师事务所主任温贵和、深圳市企业合规协会中小企业合规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陈叔军先后为论坛开幕致辞。
北京德和衡(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联席合伙人沈忠律师作《从典型案例分析洗钱罪的原理》主题分享。沈忠律师结合多宗案例对洗钱罪的客体、主体以及洗钱工具进行分析。沈忠律师认为,洗钱罪的行为方式是对七种犯罪所得及其收益所进行的漂白、转换等在资金性质上的改变行为,无论“自洗钱”还是“他洗钱”,都是在上游犯罪完成后实施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行为。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权益合伙人徐红亮律师作《关于洗钱罪中“洗”认定标准的探讨》主题分享。徐红亮律师介绍了国家反洗钱的态势和现状,深入分析了洗钱犯罪的上游犯罪要求、“洗”的多种具体形式、行为人主观方面要求等认定洗钱犯罪的核心问题,并以生活事例生动地释明了“洗”和“藏”、“洗”和“收”之间存在的叠合情况,对“洗”的认定标准作出了综合阐述。
北京德和衡(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何锦浩律师作《新司法解释背景下洗钱罪认定标准的变化》主题分享。何锦浩律师通过司法解释条文解读、对比等形式,辅以实务案例,就“自洗钱”和“他洗钱”的定义、“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具体情形、主观认定标准、情节严重认定标准、多罪名的竞合处罚原则等涉及洗钱罪的多个重要问题进行深入评析。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联席合伙人刘长新律师作《涉走私类洗钱犯罪的焦点问题》主题分享。刘长新律师通过以案设问、以案释疑的方式,对走私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认定、走私犯罪中“自洗钱”行为的认定、走私犯罪的共犯与洗钱罪的区分、间接走私与洗钱罪(掩隐罪)的区分以及自洗钱犯罪的罪数等问题进行分析和重点归纳。
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毛鹏律师作《贿赂型案件洗钱罪常见风险类型及辩护要点分析》主题分享。毛鹏律师以洗钱罪法律条款的沿袭为切入点,通过具体案例展示了贿赂型案件洗钱罪的常见风险类型,并结合自身案件办理经验对上游犯罪、主观明知、资金来源、行为方式、职业特征等辩护要点进行提炼总结。
北京德和衡(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权益合伙人胡海律师作《跨境支付结算中的洗钱犯罪问题研究》主题分享。胡海律师介绍了跨境支付的特点和可能涉及的刑事风险,分析了组建跑分平台洗钱犯罪中的共同犯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犯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认定的问题,并对虚拟货币交易的政策现状、出罪等实务中常见的问题进行重点讲解。
圆桌论坛环节,北京德和衡(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联席合伙人李倩律师担任主持人,深圳市企业合规协会中小企业合规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陈叔军、北京德和衡(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权益合伙人胡海、北京德和衡(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联席合伙人吴乐芸、北京德和衡(广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敏作为分享嘉宾,对洗钱犯罪中的明知与司法鉴定、洗钱罪侵犯的客体与司法鉴定、反洗钱执法中的合法权益保护等话题提出了个人观点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