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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餐分享第十七期——香港事务律师与大律师的区别及律政司的架构与工作

2024-10-25

  为增强所内律师国际视野、增进所内律师之间的业务交流、促进青年律师成长,2024年10月23日,青岛大区青工委邀请香港律政司高级律师高文杰律师进行主题分享,所内律师积极参加了此次午餐分享活动。北京德和衡律师所高级权益合伙人、德和衡(青岛)律师所主任张美萍律师主持了此次活动。

  在活动开始,高文杰律师向大家介绍了香港事务律师与大律师的区别。一般而言,事务律师通常处理一些文书或程序工作,同时也为客户提供日常法律顾问等服务。但在诉讼案件中,事务律师通常扮演着负责与客户、对方或其他方的沟通与联系的角色,并不能直接参与出庭,而大律师职责则是负责到出庭法院讼辩,大律师在各个法院享有不受限出庭、发言权限。在所有案件中,客户都可以直接聘用事务律师,负责处理整个案件。且事务律师可根据案件难易程度及办理周期来决定是否接受客户的委托。因此,在香港诉讼案件中,通常是由事务律师对案件进行整体的统筹安排。

  随后,高文杰律师讲述了律政司的职责与架构。律政司专门负责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事务。律政司共有六个法律科别。分别是民事法律科、刑事检控科、法律草拟科、国际法律科、维护国家安全法律科、宪制及政策事物科。每个科分别有一名律政专员掌管,律政专员除领导各自科室工作外,也协助律政司司长处理部门的整体管理工作。高文杰律师主要介绍了自己所在的民事法律科及相关业务,主要负责向政府提供民事法律意见、草拟商业合约及专营权文件,并代表政府进行民事诉讼、仲裁和调解。

  在活动最后,在场律师纷纷向高文杰提出自己的疑惑并交流自己的观点,高文杰律师进行一一解答,在座律师受益匪浅,通过此次午餐分享活动,青年律师的视野获得了进一步开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