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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贤文律师受聘为第四届景德镇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2024-08-29

  近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景德镇仲裁委员会/景德镇国际仲裁院仲裁规则》的相关规定,景德镇仲裁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第四届景德镇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名单,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权益合伙人、德和衡研究院商事仲裁研究分院院长黄贤文律师入选第四届景德镇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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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次获聘,既是景德镇仲裁委员会对德和衡研究院商事仲裁研究分院专业水准的充分肯定,也是对黄贤文律师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的高度信任。黄贤文律师在履行仲裁员职责时,将以自己的努力维护仲裁员的荣誉,积极发挥仲裁的优势特点,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仲裁法律服务,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景德镇仲裁委员会简介

  景德镇仲裁委员会是景德镇市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于2006年组建的景德镇地区唯一的常设民商事仲裁机构。2021年4月,经江西省司法厅批准,景德镇仲裁委员会增挂“景德镇国际仲裁院”牌子,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的管理模式。

  景德镇仲裁委员会始终坚持“秉公,维信,求实,贵和”的新服务理念,遵循独立、公平、高效的原则,公正、及时地为当事人提供各种人性化服务,尊重并保障当事人的各种权利,注重调解,努力创造和谐的仲裁氛围。近二年来,景德镇仲裁作为解决民商事经济纠纷的重要方式,日益受到广大企业和社会公众的青睐。景德镇仲裁委员会的受案数和案件标的数较往有大幅度上升,已跻身江西省的前列。

律师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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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贤文,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权益合伙人。执业20余年,擅长银行、保险、信托、股权等相关业务。自执业以来,黄贤文律师已先后为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平安银行、广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天安财产保险、瑞华健康保险、平安健康保险、弘康人寿、中英人寿、国华人寿、陆家嘴国际信托、长安信托、交银国际信托、爱建信托、爱建证券、中山证券、华融资产、东兴投资、鼎晖投资、国家绿色发展基金、横琴华通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交银金融租赁、农银金融租赁、德仁融资租赁、中石油昆仑燃气、融通地产等数家金融单位及其他企事业单位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或专项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