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身陷囹圄,还有我们可以依靠
委托人D先生曾是我国中部H省著名企业家,2014年被评为“中国经济十大新闻人物”“中国金融创新十大人物”。其创办的企业经过20年发展,一度达到资本规模50亿元、投融资能力200亿元。
2015年,D先生遭遇牢狱之灾。2017年底,D先生被判无期徒刑。2020年初,D先生位于H省Z市的一处商业网点(时值逾2000万)被他人“趁火打劫”,通过违规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非法取得房屋所有权。D先生及其亲属惊闻此事,多方维权,但都以无果而终。
2023年5月,D先生委托北京德和衡(深圳)律师事务所庄超律师、胡海律师、黄昱菲律师代为向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提起行政诉讼,并追加房屋所有权人为第三人。此后,代理律师多次从深圳远赴H省Z市,与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以及第三人频频“过招”。
2023年9月,案件在Z市Y区法院一审,由于一些无法言明的因素,法院判决我方败诉。我方不服,上诉至Z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过程中,代理律师顶住巨大的压力,从事实、证据、法律法规适用、程序等方面深入剖析,直指案件核心问题和矛盾根源,与阻挠案件正常审理的因素“短兵相接”。
二审开庭结束后,双方“交锋”仍在继续。经过两个多月的漫长等待,终于传来振奋人心的消息:撤销一审判决、撤销房屋转移登记!
涉案房产“离家”四年,终于重回D先生的怀抱。
主办律师
庄 超
电话:13699776216
擅长领域:担任多家政府机关法律顾问, 参与多部国家、省、市立法工作。擅长行政诉讼、火灾事故索赔
蝴蝶拉手买卖案,三年实刑终判缓
由刑事业务部胡海、张英震律师办理的蒋某某涉嫌非法买卖枪支罪案二审阶段实刑三年改判缓刑。
蒋某某因通过亚马逊网店向国外销售枪支配件“拉机柄”(俗称“蝴蝶拉手”)被办案机关以涉嫌非法买卖枪支罪立案追诉,胡海律师、张英震律师接受委托后,一审过程中从“拉机柄”的功能、专用性、耗材性质及枪支主要零件相关规定提出不应当认定该配件为枪支主要零部件的主要观点;从蒋某某店铺经营情况、所售“拉机柄”的外型、采购渠道、邮寄渠道提出蒋某某不具有非法买卖枪支的故意;结合蒋某某获利情况、向境外销售情况、家庭情况、初犯情况等全方位立体式综合辩护。二审过程中,二位律师在一审辩护基础上,积极与主审法官沟通“拉机柄”的定性问题,协调二审开庭审理。开庭过程中两位律师秉持天理国法人情理念,从蒋某某的主观故意、枪支主要零件认定规则、一审量刑过重、蒋某某犯罪情节、获利情况等进行角度进行辩护,再次整理对蒋某某有利的证据材料进行提交,最终在二审阶段由原三年实刑改判为缓刑。
本案系著名的“蝴蝶拉手”枪案,在全国影响力大,辩护难度极大,案件取得巨大成功。
主办律师
胡海
电话:13528499960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和控告、经济类和金融类争议解决和政府及企业法律顾问业务
张英震
电话:13128783503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和控告
成功无效一件美国权利人的专利
知识产权争议解决部江耀纯律师与深圳办合作单位团队共同办理的“……投影屏幕”发明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案件今日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审查决定书,宣告该发明专利的专利权全部无效,实现了我方的案件代理目标。
该专利无效案件的难点在于证明专利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作为无效宣告请求人的代理方,我方经细致准备,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涉案专利权不具备创造性的充分证据和理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经审理认为,我方的证据和理由能够证明涉案专利权利要求全部不具备创造性,最终宣告其专利权全部无效。该专利的权利人以侵犯其专利权为由对我方的客户发起了侵权诉讼,本案成功无效其全部专利权也为我方代理的专利侵权诉讼案的胜诉创造了有利条件。
主办律师
江耀纯
电话:13828879698
擅长领域:专利侵权诉讼、专利行政诉讼、专利无效宣告、专利复审、高价值专利申请
某实用新型侵权抗辩案取得胜诉
近日,知识产权争议解决部收到浙江杭州市人民法院发来的判决书,由刘刚华律师、江耀纯律师代理的某卷发器实用新型侵权案我方获得胜诉。
一方面原告专利权在国知局的无效宣告程序中被维持有效,另一方面众多友商已经被判侵权,在种种不利的情况下,二位律师与团队成员多次认真讨论案件,最终采用不侵权抗辩、现有技术抗辩相结合的方式,使原告在庭上暴露出自相矛盾的一面。
最终法院采信了我方意见,判决我方不侵权,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主办律师
刘刚华
电话:13715250003
擅长领域:知识产权诉讼、非诉法律服务;金融保险案件诉讼、执行
挂名法人涤除纠纷再起波澜
2024年3月,律所收到深圳某基层法院《民事再审裁定书》,内容为:原告公某某与被告基金公司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案,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经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该判决确有错误,应予再审,依照法律规定裁定如下:一、本案由本院再审;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回顾2023年初,某知名企业暴雷后不久,该企业的四名前高管陆续找到德和衡(深圳)所律师,希望公司配合办理法人代表变更登记。由于法人变更通常属公司内部自治范畴,在具体操作层面没有明确规定,关于司法机关是否能介入存在很大争议。接受委托后,代理人根据公司法理论和司法判例,设计了变更登记(涤除权)之诉的解决方案。
经过法庭审理,以及和承办法官的多次交流,最终委托方取得胜诉判决。判决生效后,经过与法院执行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协调,最终得以办理法人变更登记。
然而,在公司法修订案即将生效之际,却意外收到原审法院作出的再审裁定。经了解,基层法院给出的解释是深圳中院做出了对某集团下属公司案件统一裁判规则的处理决定。而代理律师认为:应当区分挂名法人和非挂名法人的不同情况,不能搞“一刀切”;结合被告公司正在进行重整,本案可能受到行政因素的干预。
目前,当事人已委托律所律师继续代理,代理律师将制定相应诉讼策略,继续帮助挂名高管维护权益。
主办律师
孙福林
电话:13791996622
擅长领域:常年法律顾问、公司法律事务、房产疑难纠纷、执行法律事务
马洪永
电话:13265527792
擅长领域:金融银行、公司纠纷、强制执行、争议解决
北京德和衡(深圳)律师事务所
北京德和衡(深圳)律师事务所设立于2013年12月,历经十年的快速发展,已经成长为荣获多项资质及荣誉、年营业收入过亿元的规模所。德和衡(深圳)律师所位于全球最高的纯办公楼——平安金融中心100层,凭借其优越的办公环境、人性化的管理和服务吸引了大量专业精通、学术过硬、实战丰富的专业律师,以及多位具有政府机关部门工作经历的专才律师。律所法律服务种类多元化,业务领域涵盖金融、公司证券、国际贸易与海关、知识产权、数据合规、房地产与建工、破产与重整、刑事辩护、争议解决等诸多领域,精专多能为客户提供全方位优质服务。
作为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的南方总部和粤港澳大湾区办公中心,与粤港澳大湾区的香港、澳门、广州、海南、福建、佛山等其他分所及深圳前海粤港澳联营所保持紧密合作与互动,与北京德和衡总部及其境内外近五十家分支机构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深圳分所可以为国内外客户提供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竭尽所能满足客户不同的商业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