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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背景下法治营商环境论坛在兰州成功举办

2024-05-22

  2024年5月18日,正值北京德和衡(兰州)律师事务所吸收合并甘肃久铭律师事务所之际,北京德和衡(兰州)律师事务所于该日下午在兰州中山宾馆中山厅成功举办新《公司法》背景下法治营商环境论坛。

  本次论坛由甘肃政法大学、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主办,甘肃政法大学法学院、甘肃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北京德和衡(兰州)律师事务所、德和衡研究院甘肃分院承办,论坛邀请了多名省内外专家学者、律师,从多个层面观察新《公司法》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制度安排,助力甘肃“四强”战略,助力甘肃企业高质量发展。

  甘肃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宏樱教授,兰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秦晨,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德和衡研究院执行院长江波分别致辞。  

  接下来,各高校法学教授、德和衡&德衡专家律师发表主题演讲。

  甘肃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王旭霞以新《公司法》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制度回应为题,深入简出地释明了新《公司法》制度上的变化与营商环境优化的关系。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常务副主任、公司业务中心总监刘章印以新《公司法》下公司僵局的解决之道为题,着重剖析了《公司法》变化后关于公司僵局的解决问题。  

  西北民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王天雁以《公司法》修改与国有企业治理现代化为题,围绕《公司法》修改与国有企业治理现代化的关系展开论述。  

  青岛市律师协会副秘书长、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高级权益合伙人、战略委常务副主任姜保良以新法背景下企业经营刑事风险及合规指引为题,分析探讨了公司法的变化可能涉及的企业经营刑事风险,并提出了合规指引意见。  

  兰州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教授李志强探讨了新《公司法》第191-192条董事信义义务的立法检视与理论反思相关问题。  

  北京德和衡(兰州)律师事务所监事长、德和衡研究院甘肃分院院长陈其刚以新法背景下董监高法律责任与风险防范为题,论述了新《公司法》制度的变更可能带来的董监高法律责任的变更以及如何防范风险等问题。  

  圆桌论坛环节由甘肃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党委书记刘为民教授主持,参与圆桌论坛的与谈人有:兰州市工商联秘书长张青文,西北师范大学期刊副主任、西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曾子辉,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常务副主任、公司业务中心总监刘章印,西北民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王天雁,青岛市律师协会副秘书长、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高级权益合伙人、战略委常务副主任姜保良,兰州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教授李志强,各位与会人就新《公司法》背景下法治营商环境等话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并与参会人员进行亲切互动。

  

  

  活动最后,由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权益合伙人陈燕红进行了总结发言,陈律师感谢了各位嘉宾的专题分享和各界朋友的大力支持,至此新《公司法》背景下法治营商环境论坛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