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9日,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即深圳国际仲裁院)正式聘任本所首席亚太国际法律顾问刘阳明律师为仲裁员,聘期为三年(自2012 年12 月1 日起至2015 年11 月30 日止)。
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前身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于1983年设立在中国深圳经济特区,是解决境内外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仲裁机构,也是中国第一个通过立法方式确立法人治理模式的仲裁机构。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一直坚持独立、公正和高效率地解决国内争议、涉外争议和国际争议,当事人遍及中国内地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港澳台地区和五十多个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