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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芙诺不正当竞争案,优酷土豆获得胜诉

2014-05-26

       2013年10月18日,上海美芙诺公司以湖南电视台、湖南快乐淘宝公司、湖南千金养生坊公司、优酷网、土豆网为共同被告,起诉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原告美芙诺认为,湖南卫视播出的由湖南快乐淘宝公司制作的《越淘越开心》一期综艺节目中,为宣传湖南千金养生坊公司的胶原蛋白产品,而将千金养生坊与原告美芙诺及其他厂家的产品进行了对比实验,且节目中对实验的结果进行了语言描述和镜头特写,其中包括知名主持人李湘对产品所发表的言论,原告认为以上各方共同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原告上海美芙诺同时认为,优酷、土豆因其网站存在这一期节目可以供网民浏览观看,并对涉案节目进行了推广和传播,构成直接侵权。本所集团合伙人姚克枫律师接受优酷、土豆的共同委托,代理了该案的一审诉讼。
       一审中,姚克枫律师根据不同的内容提出,优酷网、土豆网是视频网站,除内容涉及反动、色情、暴力等情形外,对网络用户上传发布的视频没有事前主动审查义务。即使其中涉及土豆网的涉案视频是由土豆网自行上传,但是因视频网站本身并不参与视频的制作,所以也不会在视频具体内容层面涉及任何侵权行为的主观可能性。视频网站上存在的视频从具体内容层面无论涉及何种争议,视频网站均应免责。姚克枫主张“避风港原则”应扩大适用于本案。
       最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采纳了姚克枫律师的观点,判决认为,优酷网作为视频分享网站,系针对网络用户提供存储空间等服务的提供者。具体到本案来说,优酷网除针对包含色情、反动等内容的视频负有一般的注意义务外,并无对全部上传视频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全面审核的义务。因此认定优酷网在及时删除涉案视频后符合“避风港原则”予以免责。而土豆网虽自行上传了涉案节目,但因为土豆网没有参与涉案节目的制作等原因,故无法认定土豆网知道或应当知道视频中存在侵权内容。在起诉前,土豆网没有接到过原告任何形式的通知函,而在接到起诉材料后,土豆网及时删除了涉案视频,故土豆网不存在任何主观侵权故意。法院最终虽然判令其他被告承担责任,但驳回了原告针对优酷网、土豆网的全部诉请。
       该案在我国司法审判中明确认定了视频网站对于其网站中存在的视频内容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等侵权行为不承担除色情、暴力等一般审查义务外的任何苛责性审查和删除义务;其中土豆网自行上传视频,尽到及时删除义务后,予以免责的认定,是对姚克枫律师提出的“扩大适用避风港原则”的正面肯定和支持。本案的意义在于,为直接提供内容的网络服务商,树立了审查和删除义务的边界和标准,对今后网络视频侵权案件的处理具有重要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