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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立棠律师为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2012-11-13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于2012年11月7日审核通过了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德和衡律师为青岛金王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
    自青岛金王筹备上市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于2006年12月15日上市以来,德衡律师集团一直为青岛金王提供法律服务。此次青岛金王以债权方式再融资,旨在为公司节节升高的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进一步夯实资金基础,作为发行人青岛金王此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专项法律顾问,德衡律师集团集团旗下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房立棠律师及联席合伙人郭恩颖律师及众多证券团队同仁为发行人提供了专业的证券法律服务,并依法出具了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