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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克枫、戎燕茹律师代理360诉百度不正当竞争案一审获得胜诉——百度赔偿奇虎60万

2014-06-19

      2014年6月18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奇虎360诉百度不正当竞争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诸多电视台媒体参加了本次宣判活动,奇虎获得胜诉,一审判决百度赔偿奇虎360共计60万元,该案为历年来北京地区法院审理商业诋毁类不正当竞争案一审判赔额最高的一起案例,也是继姚克枫、戎燕茹律师前不久代理奇虎公司在另一起案件中获得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首个行为禁令后的又一喜讯。
       2013年9月,百度公司在其经营的网站首页发表了诋毁奇虎360浏览器窃取用户密码的新闻头条,因360商誉受到严重诋毁,奇虎360委托姚克枫、戎燕茹律师对百度进行诉讼维权。
        在本案中,姚克枫、戎燕茹律师发表了维护奇虎公司的意见:百度公司在导航网站的头条新闻中,描述奇虎公司的360浏览器窃取用户密码,并置于“汪峰上头条”之上的显著位置,点击该标题所进入的文章的标题明显不同,显然是百度有意打击竞争对手,百度恶意对所链接文章标题进行实质性修改,并以标红置顶的突出显示方式向网络用户推荐,散布毁谤言论,误导公众,严重损害了奇虎360的商业信誉和产品声誉,属于严重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一审法院采纳了姚克枫、戎燕茹的代理意见,认定百度的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一审判决百度在权威法律报纸《法制日报》显著位置连续7日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在百度hao123导航首页前三位头条中连续15日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判决百度赔偿奇虎50万元人民币及10万元合理支出,共计赔偿60万元。
        同日,北京一中院联合中国互联网协会召开了“互联网企业正当竞争、理性维权法律提示”新闻通报会,通报了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诉讼所反映的突出问题,并发布十个涉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其中,五个涉及百度公司,而最为典型一则就是百度因连续恶意造谣、抹黑对手被诉后,遭法院出具两个禁令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