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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中院不受理中华环保联合会状告国家海洋局

2013-08-15

    8月13日,由北京德和衡律师所合伙人王海军律师、山东德衡(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徐红亮律师代理中华环保联合会行政起诉国家海洋局违法行政许可一案被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裁定不予受理。北京一中院裁定认为:国家海洋局作出的复产批复具体行政行为,未侵犯中华环保联合会的合法权益,环保联合会不具备原告主体资格,故裁定不予受理。
    据悉,8月12日,北京市一中院曾约见环保联有关领导,压其自行撤诉,遭拒绝后遂下裁定不予受理。此前,与环保联同一时间行政起诉国家海洋局的山东省东营市渔民,在遭到东营市和河口区两级海洋渔业局重压后,已撤回诉状。
    附:1、北京市一中院行政裁定书
          2、
中华环保联合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