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中国海仲受理天津山东43渔民对康菲索赔申请

2013-06-08

    6月8日,适逢“世界海洋日”和渤海溢油事故发生两周年之际,山东部分渔民委托律师向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天津海事调解中心递交“民事索赔调解申请书”,主动申请与当年的肇事者康菲中国公司及其合作开发者中海油公司民事调解,要求两公司对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造成的申请人绝产减收损害后果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索赔总额为2198.5万元。
    2011年6月,渤海蓬莱19-3油田发生重大溢油污染事故,天津、山东、河北、辽宁的渔民和养殖户均遭受重大损失。但康菲公司以国家海洋局鉴定的油指纹不符为由,完全拒绝对天津、山东渔民和养殖户进行赔偿。期间,山东部分渔民曾先后向天津海事法院、青岛海事法院等中国法院起诉,但均未被受理。一些渔民转而向大洋彼岸的美国法院起诉求助,但在美国康菲公司委托的强大律师团全力阻击下,案件审理停滞不前,进展非常缓慢。这次向海仲天津调解中心申请仲裁调解的渔民包括天津、山东39家渔业捕捞户和3家养殖企业、1家村民委员会,他们都是第一次踏上维权之路。代理本案的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李刚律师、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张兴宽律师表示:之所以向海仲提出申请并寻求调解途径是无奈之举,如果此路仍行不通,将关闭渤海沿岸受害渔民养殖户在中国国内索赔维权的所有法律大门。美国石油巨头康菲公司尤其是央企中海油公司应当拿出诚意,正视责任,积极回应并参加调解。希望通过海仲天津调解中心这一最佳纠纷解决平台达成和解协议,从而妥善解决与天津、山东渤海沿岸受害渔民之间的赔偿补偿问题。8日上午,海仲天津调解中心已受理该案,并表示将依程序将调解申请书尽快送达康菲中国与中海油两被申请人。
    据悉在同一天,中华环保联合会也委托德衡律师集团律师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当年康菲渤海溢油事故两位外籍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附:
民事调解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