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7日,北京德和衡(青岛)律师所收到了来自委托人吕淳涛的家属王峰的感谢信和一面上面写有“法界精英 厚德载物”的锦旗。信中王峰表达了对联席合伙人张海律师深深的感激之情。
吕淳涛因涉嫌贩卖毒品案,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罚金十二万元。2014年8月26日张海律师接受委托后,经过仔细阅卷,发现原审认定事实和量刑存在严重错误,经过多次向检察院反映情况,向法院提交辩护意见,与省高院法官多次沟通,法院最终对其改判为有期徒刑七年,罚金七万,在上诉的11人中只有吕淳涛一人获得减刑。念及吕淳涛家庭困难,现又在执行刑罚,张海律师经向律所申请减免其部分律师费,并自行承担了办案期间部分费用。
张海律师维护正义,仗义执言,敬业正直,弘扬律法精神,得到了委托人的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