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22日,德和衡上海律师所私募基金业务部负责人殷思亮律师,接受《期货日报》记者采访,针对近期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首家登记备案通过的新申请基金管理人公司上海开开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基金业协 会网上公示的备案细节,给出专业点评,为关注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业务的相关公司提供专业深度的分析解读。
殷思亮律师针对“其他投资基金”相关问题、该基金管理人公司4位股东中,有一法人股东(上海开开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该法人股东的经营范围很广,且该法人股东的两位自然人股东,也是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这些是否符合基金业协会规定?该基金管理人公司高管岗位设置是否符合中国基金业协会的要求?该基金管理人注册资金“0”实缴,为什么还会备案通过?为何该公司法律意见书没有公示?等系列问题。结合基金业协会监管文件、监管原则,给予了深入解读。帮助后续申请人更好的理解基金业协会关于登记备案申请条件的监管规则,避免影响备案登记通过。
殷思亮律师指出,出具一份符合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要求的《法律意见书》,前期需要做大量核查甚至协助公司整改的工作,通过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后,相关内容将持续公示接受公众监督,需要持续合法合规运营。 基金管理人不应只是为了通过备案而聘请律师,应当在专业律师指导下,依据基金业协会相关规范要求,合法合规运营,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