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集团合伙人姚克枫律师和戎燕茹律师代理的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首个行为保全(俗称“行为禁令”)案-奇虎360诉百度不正当竞争案件再传喜讯。北京一中院认定,百度构成不正当竞争,判令百度在www.baidu.com网站首页显著位置连续十五日刊登消除影响声明,判令百度向奇虎360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该案是本所律师代理奇虎360与百度系列不正当竞争案的又一胜诉案例。
2014年百度持续在其经营的“百度手机卫士”微博,发布和组织进行“360上传隐私吐槽大会”的专题活动,通过赠送百元话费利诱、号召网民吐槽360产品上传数据。奇虎360随即向北京一中院提起诉讼,认为百度的行为严重贬损和降低了360的商品声誉和商业信誉,要求百度立即停止不正当行为,并向360公开赔礼道歉予以消除影响并要求赔偿。2014年5月,北京一中院出具诉前首例行为禁令,禁止百度不正当竞争行为。
进入诉讼后,庭审中,我所律师提出代理意见,百度直接针对奇虎公司组织相关公众进行“吐槽”的行为,使得相关公众对奇虎公司经营的产品、服务产生怀疑,已经对奇虎公司的商誉造成损害;百度通过组织“吐槽”活动的行为方式不利于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的建立和维护,其采用提供奖励的方式吸引相关公众发表对奇虎公司的负面言论的行为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商业道德,严重破坏了正当的市场竞争秩序。本案历经10个月的诉讼较量,法院最终采纳了我所律师的大部分观点,认定百度构成不正当竞争,予以司法判罚。
据悉,该二案是2012年《民事诉讼法》修订以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首次作出“行为保全”裁定的案件。这彰显了我国在反不正当竞争领域的司法力度和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