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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益就、张鑫彤律师代理宗教界第一案“海口灵山寺重建案”

2015-04-24

     近日,海南省电视台新闻频道“新闻故事会”栏目播出了关于号称宗教界第一案——“海口灵山寺重建案”的专题节目。邢益就律师、张鑫彤律师作为海口市民族与宗教局法律顾问代理了本案,帮助海口灵山寺解决纠纷、维护权益,并接受了栏目组的专访,对本案始末及代理细节进行了详细解读。
    海口灵山寺是海南地区佛教信众参拜的重要道场,在海南宗教界有重要的影响力,本案发生后海南佛教界及社会各界都对此案予以高度关注,南国都市报、凤凰网、中国新闻社海南网、海南在线、南海网、海口在线众多新闻媒体都予以转载,社会影响巨大。
    2000年,观光园公司在从民源海南公司收购得来的土地上修建灵山寺,无偿捐献给灵山寺的僧人。2003年灵山寺经审核获准登记,成为正式对外开放的宗教场所。2004年,由于民源海南公司欠付鸿洲公司4900万元无钱偿还,故民源海南公司向仲裁委提出解除与观光园公司《转让合同》的申请,并于该争议尚在处理期间用当时已经转让给观光园公司的土地进行抵债。鸿洲公司拿到抵债的1425亩土地后对其进行开发,于是要求灵山寺搬离原址。经多方协调商讨,2007年由海口市民宗局与民源海南公司签署协议书,约定由民源海南公司补偿灵山寺500万搬迁费,其中200万至今未兑现。由于资金短缺导致重建项目进数度停工,无奈之下海口市民宗局将民源海南公司诉至法院。一审法院判决确认了海口市民宗局对民源海南公司200万元补偿款的债权,判决生效后,经强制执行程序,发现民源海南公司已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由此陷入僵局。为尽可能使200万元补偿款执行到位,办案律师查阅了2004年民源海南公司与鸿洲公司以1425亩土地抵债的执行和解卷宗,发现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违法处置权属尚不明确的土地、未委托拍卖机构进行拍卖、仅对1425亩土地使用权价值评估未对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评估、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严重低于其实际价值等违法情况,这一发现成为了本案的关键突破口。本然仍在继续跟进中。
    在办理涉及宗教的案件过程中,德和衡(海口)律师事务所张鑫彤律师对案件的特殊性进行了关键性的总结,对律师了解所涉及宗教的宗教仪轨及宗教习惯与规避合同风险,注意协调主管单位与各宗教活动场所的关系,防止主管单位过度介入纠纷,以及活用宗教另辟蹊径,合理高效解决纠纷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邢益就律师和张鑫彤律师作为佛教法律服务的专业资深律师,擅长宗教法律事务特别是疑难案件的解决,为维护宗教权益、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方面做出了巨大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