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由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承办,北京安徽企业商会、北京江苏企业商会女企业家分会组织的 “企业合同管理的法律性、经济性、管理性”主题沙龙活动在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举办。北京江苏企业商会女企业家分会会长方乙芳女士、北京安徽企业商会党支部书记兼执行秘书长许彬先生以及古井集团、北京安汀医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世纪京泰家具有限公司、北京中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二十余名会员单位、企业家参加了此次活动。
本次沙龙活动由建设工程业务一部主任杜和浩律师主持,高级联席合伙人魏开新律师为本次沙龙的主讲人。魏开新律师从事法律事务十余年,先后在大型央企、律所从事法务领导工作,有多年实务经验,本次沙龙中魏律师从合同管理的法律性、经济性、管理性出发,以实现企业核心竞争目的与参会企业家分享了其众多实务经验。
魏开新律师认为,合同管理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企业管理的一部分。围绕这一主题,魏开新律师做了如下讲解:一、从合同管理的角度讲,合同书与合同二者不能混为一谈。合同书是记载合同内容的书面文件,是一个固定化、静态的东西,而合同是合同书所记载的内容从发生到发展再到完结的过程,是动态的。二、从合同管理的法律性来讲,企业应当把依法治企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强企业管理、提高企业竞争力和维护企业自身合法权益有机结合起来,强化合同管理,树立“外讲信用、依法经营;内讲制度,依法管理”的企业形象。三、从合同管理的经济性来讲,合同管理是对企业经营行为的管理,是对利润目标的管理,是企业获取利润的管理,而合同直接关系着企业的收支,是企业利润的载体。四、从合同管理的管理性来讲,合同管理是企业经营行为全过程的管理,是企业成本、利润目标的管理。
杜和浩律师就大家关心的法律问题进行点评,并就民营企业现状提出了两点建议:一、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常态化;二、合同的动态管理。同时也对企业的用章管理制度、违约金赔偿等问题进行了分析和阐述,希望能够提高企业家在实际经营中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在交流互动环节中,参会的会员单位、企业家们就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实际遇到的问题进行提问,杜和浩律师、魏开新律师一一为大家答疑解惑。通过本次主题沙龙,展现了我所律师丰富的实践经验及深厚的专业知识,增进了会员单位及商会企业家对北京德和衡律所事务所的了解,为今后进一步合作提供了契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