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8日,秋高气爽,群英云集于长沙枫林宾馆,共襄“湖南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2018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之盛举。本次年会由湖南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主办,湖南大学法学院承办,以“企业治理与刑法规制”为主题,汇聚了来自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高等院校、公检法等司法实务部门以及律师事务所的130多位专家学者。
北京德和衡(长沙)律师事务所段启俊主任、刘期湘、王飞跃名誉主任、贺志军律师等十余名成员参加了年会。
段主任作为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省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主持了本次年会的闭幕式,并在专题三“企业经济利益与秩序的刑罚保护问题研究”环节担任点评人。我所名誉主任、省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湖南商学院法学院院长刘期湘主持了专题三环节的研讨。我所名誉主任、省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政法学院院长王飞跃教授主持了专题四环节的研讨。
湖南商学院教授贺志军律师向年会递交了论文《公司员工擅自收受货款行为的刑法定性问题探讨》(与孙昌军会长合著)、《知识产权案件刑民程序关系的理论反思与规则构建》(独著),并在年会上做精彩发言。王芳律师、湖南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周子实(已决定在我所执业)亦分别向年会递交了主题论文《论企业环境犯罪的成因与其对策》、《论我国企业犯罪记录制度的建构》,并在年会上发表专业演讲。
年会论文经专家评审,我所贺志军律师的合著论文和周子实律师的论文获得了年会仅有的两个一等奖,贺志军律师的独著论文获得了论文二等奖,王芳律师的论文获得了优胜奖。
我所成员在本次年会上的精彩表现,很好地展示了律所成员的专业素养,也进一步推动了我所专家型律所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