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购买保时捷两年后,指称所购车辆多次出现故障问题,之后因为购买车型与申报车型编号不符,质疑二手车当新车卖。
南都记者从上海市浦东新区消保委获悉,因为双方协商不成,消保委也调解无效,因此已结案处理。此外,据4S店方面反馈,车主没有接受店方提供的解决方案,也并未起诉,而是通过其它渠道把车子卖掉了。
购买车型与申报车型编号不同?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前夕,李女士以一名保时捷车主的身份向南都爆料,她于2020年3月底购买了一辆保时捷Macan2020年款轿车,但自交付后多次出现故障问题。最近的一次是今年2月4日,她的车钥匙自动上锁,指纹识别失效,车门打不开,发动机故障码乱跳。
次日将车拖去4S店后,李女士在店内查看车辆销售系统时发现,“我实际购买车型95BAG1与申报车型A151不符,且车前挡风玻璃与车门侧面玻璃的日期和标识有差别,车内还发现了有奥迪标志的配件。我怀疑4S店把二手车当成新车卖给我。”
李女士提供的购车合同资料
就此事,南都记者向涉事保时捷4S店——上海浦东保时捷中心了解情况,工作人员回应称,“涉事车辆绝非二手车”,“95BAG1是保时捷内部系统代号,A151则是车辆一致性认证书和车管所系统里的型号。”
至于车窗玻璃标识不同,则是因为采购批次不同。“出现奥迪标志是因为品牌同属大众集团,所以存在跨品牌配件的情况。”上海浦东保时捷中心解释道。另外针对李女士的退车诉求,工作人员称,保时捷方面会出于客户关怀,满足李女士部分需求。据李女士透露,保时捷方面拒绝了其退车诉求,只给了1万元的维修基金。
南都记者3月14日从上海浦东保时捷中心了解到,车主李女士没有接受店方提供的解决方案,也并未起诉,而是通过其它渠道把车子卖掉了。
消保委已结案处理
根据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发生三包责任争议,可以通过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有关行政机关投诉、根据当事人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五种途径解决争议。
涉事的保时捷Macan
距李女士购车时间尚不满三年,车辆仍在质保期内。根据合同,今年4月3日将期满。南都记者从上海市浦东新区消保委获悉,因为双方协商不成,消保委也调解无效,因此已结案处理。“经营者提供的海关单材料,消费者质疑其作假。另外关于车子型号的解释,消费者也并不接受。像这种情况,我们这边建议消费者走司法途径。”
“此类纠纷案件中,裁判关键在于欺诈的认定。”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律师肖锦阳告诉南都记者,如果销售方未主动告知消费者车辆重大维修信息,侵犯了车主作为消费者的知情权。如果4S店已明确知晓涉案车辆的配置信息并加以虚构、隐瞒真实情况,存在欺诈故意,应适用“退一赔三”的惩罚性赔偿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车辆如何包修、包换、包退?
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窦祥律师向南都记者介绍,提车后4S店为车主提供的服务除“三包”以外,一般还涵盖品牌零部件销售及维修、保养、美容等。“我们比较熟悉的‘三包’服务,指的是在有效期内包修、包换、包退,2022年新修订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里都有较为明确的表述。”
据介绍,4S店等销售者应当免费退换车的情形有以下两种:一是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7日内,因质量问题需要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或者其主要零部件的;二是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因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的主要零部件出现质量问题的。车主可以凭购车发票、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4S店应当免费更换或者退货。
窦祥律师提醒,消费者在合同签订时要关注所签合同的内容:如车型、车架号(VIM码)、配置、付款方式和期限等,经销商有关车辆的承诺也要在合同中明确写明。在提车时,要仔细检查车辆情况,观察车身有无裂痕或划痕,漆面有无钣金或修复痕迹等,注意通过录音、拍照、视频等方式保存或固定证据。此外,还要确保经销商交付的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三包服务卡、车辆使用说明书、其他与车辆相关的文件或资料齐全。
通常来说,新车在交付前会有PDI(Pre Delivery Inspection)环节,是经销商在将新车交付消费者前对新车进行的检查和校正的检测程序,使交付的车辆符合新车出厂检验标准。但是,窦祥提醒,尽管PDI程序是中国汽车行业的惯例,但对于PDI程序中发现问题应如何处理,特别是是否应该告知消费者,在实务中存在一定争议。不过,在发生相关争议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等耐用商品时,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应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什么情况属于“二手车当新车卖”?
就本次的争议点,即李女士提到的“实际购买车型95BAG1与申报车型A151不符”,窦祥表示,包括进口车在内,所有的车辆在中国销售前都需要完成产品准入要求,如办理工信部备案、取得CCC认证等。按照4S店的说法,A151是车辆一致性认证书和车管所系统里的型号,那就也应该是在工信部备案过的号码。而同一车型有不同的配置,在销售系统里可能会因为底盘、离合等配置差异而有不同的编号,95BAG1则属于此种情况。二者属于不同的体系。
针对“二手车当新车卖”这一可能情况,窦祥表示,这属于交付车辆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况,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等权利。但是是否能够上升到认定为欺诈销售行为,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如果经销商主观上没有欺诈故意,只是因为管理失范或是操作失误等原因,那就还难以达到销售欺诈的证明标准。如果故意交付车辆的配置、款式与买卖合同不符,或是交付已经被使用、被修复、被销售过的车辆,隐瞒车辆抵押、库龄等信息,消费者可以主张‘退一赔三’的惩罚性赔偿。”窦祥说。
对于保时捷车内出现奥迪标志的配件这一情况,窦祥表示,一辆车子内部有上万个零部件,像保时捷这样的整车企业,也是通过选用供应商提供的零部件进行组装。基于成本考虑,同属于大众集团的保时捷和奥迪,确实是会有通用零部件的情形,未必属于减配低配的情况。但如果出现轮毂尺寸小于合同约定或是零部件生产日期晚于车辆生产日期的情形,则可能属于明显的欺诈行为。
在司法实践中,肖锦阳表示,配件欺诈是否能构成三倍赔偿或整车退赔,不同法院判决不一致。部分法院裁判理由为,配件不影响人身安全且使用不影响。退一赔三则对销售方责任较重,通常会采取根据情况赔偿一部分的做法。“像保时捷这样的进口豪车的原厂所有配置均可以在系统上查询,且海关进口时,也会一一查询车辆全部配置和组装。消费者可以去查询车辆是否有相应合同约定的配置。”
南都记者注意到,保时捷于近日发布了IPO后的首份财报。数据显示,保时捷在2022年共交付309884辆,同比增长2.6%。在中国市场,保时捷2022年共交付新车9.33万辆,销量同比下滑2%,但销售收入十分亮眼,同比增幅达27.72%。保时捷方面表示,中国已连续8年成为保时捷最大单一市场。
转载来源: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