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案例

张天圆、姜海洋律师代理最高人民法院“JPRS”商标再审案终审胜诉,明确商业性标志在行业领域正当使用边界

2026-02-12

  近日,由北京德和衡(济南)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天圆律师、德和衡研究院济南分院执行院长姜海洋博士代理的青岛某公司与山东某公司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再审案,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作出终审判决,依法撤销一、二审判决,驳回对方全部诉讼请求。本案的胜诉不仅为客户彻底化解了长期的诉讼风险与商业争议,更在司法实践中进一步厘清了商业性标志正当使用与侵权认定的边界,对相关行业领域商业标志使用过程中引发纠纷的处理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本案争议焦点在于:案涉标志已经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下,商标专用权人后期的不当使用是否使案涉标志蜕变为商品的通用名称,以及案涉标志+商品通用名称的使用方式是否构成商标性使用等核心法律问题。虽然与本案相关的已有案例较少,但是在代理过程中,德和衡(济南)律师所律师团队立足案情事实,深入了解相关行业领域对商业性标志的使用惯例,深入分析相关理论与立法精神,向最高人民法院系统阐释了案涉标志已成为描述特定工艺产品的通用名称,主张客户在自己产品上以合理方式标注案涉标志属于对商品原料与工艺特点的正当说明,不构成商标侵权。

  最高人民法院采纳了我方主张,认定案涉标志在行业标准与企业规范中已成为指代特定产品的描述性术语;被诉使用行为未突出案涉标志,其使用行为属于正当描述,不会导致相关公众混淆;商标权人无权禁止他人在描述意义上正当使用行业通用表述。该判决确认了已注册商标在正当使用情形下不构成商标侵权,对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合理使用商业标志具有积极的指引作用。

  本案的胜诉,彰显了德和衡律师在复杂知识产权诉讼、特别是最高人民法院再审程序中的专业实力与案件突破能力。未来,德和衡(济南)律师所将继续发挥在商事争议解决与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专业优势,为客户提供更具前瞻性与战略性的法律支持。

  律师简介

  张天圆律师,北京德和衡(济南)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副监事长、德和衡知识产权业务中心管理总监、北京德和衡(济南)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争议解决业务部主任。

  擅长领域:知识产权、公司法律事务、民商事争议解决。

  社会兼职:山东省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会理事、山东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智库专家、山东省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家人才库专家人才、山东省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员、济南市知识产权专家库成员、历下区市场监管局商业秘密保护专家、临沂市商业秘密保护专家库成员、济南市消费者协会理事、山东省律协专业委员会成员、山东政法学院研究生实践导师、济南市数据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

  电话:15662642831

  邮箱:zhangtianyuan@deheheng.com

  姜海洋律师,法学博士、山东政法学院副教授、北京德和衡(济南)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德和衡研究院济南分院执行院长。

  擅长领域:知识产权、民商事纠纷解决。姜海洋律师具备专利代理师资格,具有扎实的法律功底,出版多部著作,主持多项省部级课题,在专业期刊杂志上发表多篇学术论文。

  其他兼职:济南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敦煌国际仲裁院仲裁员、东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济南知识产权仲裁中心副秘书长、西安仲裁委员会评审专家、山东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智库专家、山东省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山东省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员、济南知识产权中心专家库专家、山东省国家知识产权专家人才库专家、临沂市商业秘密保护专家库成员、中国贸促会山东调解中心调解员、济南市科技成果转化研究会专家、济南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

  电话:13705317252(微信同号)

  邮箱:jianghaiyang@dehehe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