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案例

王海军律师团队助力医药企业在政府采购案中最终获得不予行政处罚决定

2026-01-09

  近日,在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张泽贤律师团队的支持下,由王海军律师团队承办的华润医药商业集团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医药”)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争议案,迎来圆满结果。赤峰市元宝山区财政局正式出具《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华润医药不构成“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情形,依法作出不予处罚决定,成功为企业避免5.7万元罚款及一年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

  2025年10月,华润医药参与某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投标后,被财政部门以噪声参数、注射剂量参数响应“涉嫌负偏离”,构成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为由立案调查,并拟作出行政处罚。

  案件办理期间,律师团队迅速锁定“是否构成虚假材料”这一核心争议,形成“听证抗辩”和“行政复议”的双重维权策略。在行政处罚的听证环节,团队深入拆解招标文件要求与投标文件细节,一方面,明确参数响应差异系客观技术场景差异而非主观故意;另一方面,清晰界定“认知偏差”与“虚假材料”的法律边界。

  与此同时,团队同步提起针对政府投诉处理决定的行政复议,有效增加与行政机关的谈判筹码。最终,依托听证阶段的证据呈现和充分沟通,加之行政复议程序的策略性推动,双重举措形成合力,成功说服财政部门采纳辩护意见,认定华润医药不构成违法情形。

  王海军律师表示,本案的胜诉不仅为华润医药挽回了经济与声誉损失,更彰显了行政实质化解争议的高效价值,避免了程序空转,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作为长期深耕医药行业争议解决赛道的专业团队,此前已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成功代理多起医药企业维权案件,涵盖政府采购争议、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等多个关键领域。例如,曾协助广州海力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自主研发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 I 型 (HIV-1 DNA) 检测试剂盒顺利取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批准;代理广东泰禾生物药业有限公司获注射用重组改构人肿瘤坏死因子药品批准文号。这些案件均以达成企业核心诉求收尾,既体现了团队对医药行业监管规则的深刻理解,也锤炼了精准应对复杂行政争议的实战能力。未来,团队将持续以精准的法律策略、高效的争议化解能力,为企业合规经营与权益保护筑牢防线。

  律师简介

  王海军,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律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信部、国家信访局、中国地震局、国家知识产权局机关服务中心等政府机关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过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总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二六一医院、沈阳一二一医院、天津二七二医院、淄博一四八医院、泰安八十八医院、正定二五六医院等医院。

  王律师在医药行业争议解决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曾代理广东泰禾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不予许可行政复议、诉讼案(国家药监局唯一撤销不予许可批件诉讼案件)。代理广州海力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不予许可行政复议、诉讼案(确认国家药监局行政决定违法,实质性帮助企业拿到医疗器械上市许可批件)。

  邮箱:wanghaijun@dehehe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