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案例

德和衡成功助力电信一所以表决权委托方式收购长江通信控制权

2025-01-02

  近日,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江通信”,股票代码:600345)股东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烽火科技”)、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科集团”)分别与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信一所”)签订《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烽火科技、中国信科集团分别将其所持有的51,505,546股、56,682,297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等权利委托给电信一所行使。截至目前,长江通信已披露相关公告并获得交易所认可。

  本次收购系中国信科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间的表决权委托,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电信一所,实际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资委。本次表决权委托完成后,电信一所通过直接持股和表决权委托合计控制长江通信149,104,058股普通股股权(占总股本的45.24%),成为长江通信直接控股股东,有利于提高长江通信决策效率,进一步推动长江通信高质量发展。

  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长江通信表决权委托项目的服务律师,为本项目提供了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本项目律师团队由德和衡高级权益合伙人陆阳律师,高级联席合伙人张淼晶律师,联席合伙人张明波律师,实习律师王君哲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