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1日,万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万达集团”)与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盛航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桃元先生签署一系列协议,李桃元先生拟分两期向万达集团转让其持有的盛航股份21,544,818股股份并进行表决权委托(“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万达集团将控制盛航股份 49,245,300 股对应的表决权,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的 27.29%,成为盛航股份控股股东,尚吉永先生将成为盛航股份的实际控制人。12月26日,本次交易第一期标的股份在中证登成功完成过户登记。
万达集团成立于1988年,涵盖石油化工、港口码头、国际贸易等产业于一体,是国内产业链条长且较为完整的炼化企业之一。盛航股份成立于2003年,主要从事国内沿海、长江中下游及国际液体化学品、成品油水上运输业务,是国内领先的航运企业之一。本次交易有助于双方整合产业资源、提高技术协同性、持续提升产业布局能力及综合竞争力。
德和衡高级合伙人王晓芳律师团队担任万达集团并购专项法律顾问,为本次交易提供整体方案设计、协议撰写、尽职调查、磋商洽谈、问题解决、合规性审查等专业法律服务,助力项目顺利推进并成功完成第一期股份过户,取得客户及其他合作方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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