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德和衡(青岛)律师事务所收到了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发的四份《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该四份决定书认定涉及的福建某公司的一件专利和江苏某公司的两件专利权全部无效,涉及的福建某公司的一件专利权部分无效。
青岛某能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环保设备制造的科创板上市公司,主营炉渣处理系统、烟气处理系统、清洁能源消纳系统设备制造加工。
2023年,该公司收到了两家为关联企业的福建某净公司和江苏某净公司的起诉状,诉状中指控青岛公司侵犯了福建公司的两件专利和江苏公司的两件专利,诉状中要求青岛公司停止制造停止销售涉及的主营产品。而一旦青岛公司被判定构成侵权的话,那么青岛公司的生产经营将收到严重阻碍,将无法继续正常生产经营。
青岛公司收到诉状后,经过多家对比筛选,选择了北京德和衡(青岛)律师事务所的知识产权业务团队代理应对所遭遇的起诉。德和衡律师立即组成了由律师和专利师组成的专家团队,并围绕涉及的专利进行了全面、科学的检索,然后专家团队对检索结果进行了集体研讨和深入分析,团队认为根据该四专利不符合我国《专利法》所要求的创造性,应属于无效专利,就立即代理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对该四专利提起了无效宣告请求。
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的庭审中,团队律师向审查人员展示了详实的证据并详细说明了要求认定专利无效的理由与事实。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经过合议组研究合议,最终认定该四件专利中的三件专利的全部权利要求不具有创造性而属于无效,另外一个专利中的十项权利要求不具有创造性而无效,剩余两项权利要求有效。
该认定结果有效的解除了青岛公司的专利侵权责任风险,排除了生产经营道路上的巨大障碍,为公司后续的生产经营铺平了道路。
德衡、德和衡律师山东大区知识产权代理业务中心
德衡、德和衡律师的山东大区知识产权代理业务中心,是律所的核心业务团队之一,同时具有“专利代理资质”和“商标代理资质”,并成为了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青岛分中心的服务支持机构。
中心的大部分专家律师兼具“执业律师资格”和“国家注册专利代理师资格”,且具有十多年的专业工作经验,在知识产权领域具有极强的专业优势。团队在专利、商标、著作权、计算机网络、商业秘密、反不正当竞争、连锁加盟等商务法律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多年来办理了大量的知识产权申请和知识产权诉讼案件,在专利、商标、著作权、计算机网络、商业秘密、反不正当竞争等领域具有独特的优势,能够为企业提供专利战略、品牌建设、著作权保护、商业秘密保护、特许经营体系保护等诸多方面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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