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团队王文俊律师主办的“名流茶馆”商标驳回复审再审案,收到北京高院作出的(2023)京行再317号胜诉判决书,该再审判决撤销了原一、二审判决及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被诉决定,准予“名流茶馆”商标在“演出、娱乐”等核心服务项目上初步审定。
“名流茶馆”是天津老字号级相声演出服务品牌,创立于1991年,在天津有多家演出剧场,是中国改革开放后茶馆行业复苏以来天津首家具有传统民俗特征、具备民间演出性质的天津相声茶馆,于2010年10月成功入选原文化部、国家旅游局评选的《国家重点文化旅游演出项目名录—相声戏曲集萃》。名流茶馆创立之初,由于商标意识淡薄,致使“名流茶馆”商标权旁落,该问题已经困扰委托人多年。王文俊律师经过四年的持续作战,终于实现了本案的代理目标。
本案再审胜诉结果是对委托人多年来坚持品牌建设最好的回馈,大大助力“名流茶馆”品牌传承与市场拓展。本案同时是王文俊律师倡导并践行的商标综合解决思维的最新案例。